固定資本補償是預付的固定資本在價值形式上的補償和在實物形式上的更新。就單個資本的固定資本來說,它在價值形式上的補償,是按照它在生產過程中喪失使用價值壽命的平均程度逐漸地把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中去,並通過產品的出售實現其價值而得到補償。在它的實物更新以前,固定資本的價值補償是以折舊基金的形式逐漸積累起來的,直到它的壽命終結,其價值全部轉化為貨幣為止。
它在實物形式上的更新,則根據它的各個不同組成部分的特點採取不同的更新方式。有的是一次全部替換,有的是周期地或部分地更新,有的則與不斷的修理結合在一起。就社會資本的固定資本來說,其中那些壽命在一年之內的組成部分,全部由年再生產來進行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而那些絕大部分壽命在一年以上的組成部分,在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的過程中,會引起不平衡和矛盾,從而會導致社會資本再生產中兩大部類之間比例關係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