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發行表

固定發行表是指公債發行部門(財政部門)依據財政資金需要,並考慮社會資金狀況,將債券的發行時間、規模等信息固定公開的制度。固定發行表實施過程中,通常遵循信息對待的原則,在公債發行部門公開信息的同時,債券的主要買主(投資者)如一級自營商,也應將其一定的信息,如債券庫存狀況、財務狀況等向財政公開,實行信息報告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發行表 
  • 類型:經濟術語
概念,公布,

概念

公債發行表的公開性表明了公債供給的基本意向,成為債券供給方(賣方)的“信息冊”,其固定性使公債供給的意向及信息具有持久性。這有利於投資者(買方)形成理性預期,可以從容地調整其債券庫存,進行資產組合,進而形成公債的有效需求。公債投資者的信息報告制度則可以揭示債券需求的基本狀況,為債券需求方(買方)提供有效的信息。這有利於財政部門及時、準確地把握市場信息,並據此相機調整具體發行策略,以取得最佳效果,保證債券有效供給
此外,信息報告制度還可以避免過度公開和單向公開發行表的缺點,即可能使一些投資者出於自身利益,在發行之前進行某些“損人利己”的策略調整,導致市場環境變化,影響市場的穩定。總之,固定發行表有利於財政部門與公債主要買主之間形成透明交易,大大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有利於供求雙方的理性決策,也有利於公債市場資金和債券供求的平衡。

公布

固定發行表是各國普遍採用的方法。
固定發行表的最大作用在於它使得公債的發行具有規律性,可以在市場上形成理性預期,有利於降低發行成本。因而世界各國,不僅是已開發國家(如澳大利亞、日本、德國、義大利、比利時、加拿大等),而且很多開發中國家(如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採用固定發行表。其一般規律是短期債券發行表每星期或每月公布一次,中長期債券發行表是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
部分國家公債發行表公布頻率
國別
債券品種
公布頻率
澳大利亞
5周、13周、26周的短期國債
每周一次
比利時
1個月、3個月、6個月的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
每月一次
奧地利
每月一次(除7、8月外)
加拿大
3個月、6個月、12個月的短期債券
每周一次
2年期、5年期的中期債券
每季一次
丹麥
3個月、6個月、9個月的短期債券
每周一次
愛爾蘭
短期債券
兩周一次
義大利
每月一次
國庫期權證券
每周一次
紐西蘭
每月一次
日本
每月一次
德國
長期債券
每日一次
印度尼西亞
印尼票據
每周一次
短期債券
每周一次
馬來西亞
短期債券
每周一次
一年期債券
每月一次
菲律賓
每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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