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刑
- 外文名:Hadd,Hudud
- 定義:伊斯蘭教法學概念
- 類別:宗教法學
固定刑 (Hadd,Hudud) 伊斯蘭教法學概念。阿拉伯語“哈德”或“哈杜德”的意譯,原意為“界限”、“限制”、“規定”、“障礙”等。...
斷肢刑,伊斯蘭教固定刑之一。以斷手、削足為處分犯罪人的強制手段。由卡迪監督執行。適用於偷盜罪和搶劫罪。近代經過法制改革,在大多數伊斯蘭國家已被廢止。 ...
以石擊斃刑,伊斯蘭教固定刑之一,適用於通姦罪。原為古阿拉伯人習俗。施刑時,由族長投第一塊石頭,施刑者跟著投石,直到將犯罪人擊死於事前挖掘的土坑內。現有些...
酌定刑是伊斯蘭教刑法用語。阿拉伯語“泰阿齊爾”的意譯,原意為“阻止”、“防止”,即為制止犯罪而規定的刑罰。...
斬首刑,伊斯蘭教固定刑之一。以斬首為處決犯罪人的強制手段。帶有示眾性質,以懾服罪犯。適用於搶劫殺人罪。由卡迪監督實施。 ...
前者適用“固定刑”(“侯杜德”,意為“限制”、“預防”、“禁止”)即安拉為制止犯罪行為而明確規定的行為規範及對違者的固定刑罰。固定刑為伊斯蘭教刑法的基礎...
安拉的法度,亦稱“真主的定製”。《古蘭經》強調法制的用語(見2:178,183等)。泛指義務性的行為與禁止和受罰的行為。尤指適用固定刑罰(侯杜德)的犯罪行為的有關...
私通罪,阿拉伯文zina’的意譯。伊斯蘭教法規定的重罪之一。夫妻之間或奴隸主占有女奴以外的一切性行為構定此罪。處固定刑。源自《古蘭經》“淫婦和姦夫,你們應當...
通常以自願飲酒並醉得不省人事為定罪依據,處以固定刑80鞭刑。不同教法學派解釋各異。哈乃斐學派只禁飲烈性酒。馬立克、沙斐儀、罕百里學派和十二伊瑪目派,禁飲...
適用固定刑:初犯斷右手,重犯削左足,繼犯監禁至有悔改表示為止。源自《古蘭經》“偷盜的男女,你們當割去他們倆的手,以報他們倆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懲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