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縣審計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監督體現服務、制約體現促進”的科學審計理念,充分發揮“免疫系統”功能,按照“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要求,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總體發展思路,認真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用領導方式轉變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為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 發布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 性質:計畫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批轉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固始縣政府同意縣審計局制定的《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現批轉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縣審計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監督體現服務、制約體現促進”的科學審計理念,充分發揮“免疫系統”功能,按照“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要求,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總體發展思路,認真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用領導方式轉變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為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作用。
2011年審計項目安排的主要原則:突出“三個圍繞”和“四個結合”。“三個圍繞”是:圍繞縣委、縣政府部署的“十件實事”;圍繞人大對審計工作的和建議;圍繞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審計任務。“四個結合”是:預算執行部門審計與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合;財政決算審計與鄉鎮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結合;專項資金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結合;審計與審計調查結合。
今年審計工作的重點:繼續做好財政、行政事業審計,不斷強化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民生工程和資金的跟蹤審計,積極開展資源環境審計,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上級審計機關要求,將“五個一”活動(爭創一個精品審計項目,開展一個績效審計項目、移送一起大案要案、公告一個審計項目結果、打造一個計算機審計示範項目)納入年度總體工作安排,增強精品意識、績效意識、大案要案線索意識和計算機審計意識,實現審計工作目標。積極改進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切實加強審計項目統籌協調工作,對同一被審單位不同審計內容的審計項目,採用結契約步審計的方式,避免交叉重複審計。加強審計項目管理,有效整合審計資源,嚴格控制項目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
一、財政審計
(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促進積極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規範預算管理、完善預算制度、規範資金分配行為、推動財政體制改革、促進建立公共財政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全面掌握2010年縣本級預算執行以及落實積極財政政策、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總體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注重審計預算資金的收繳、分配、撥付及使用等環節,檢查和揭露預算執行中的不真實、不合法、不規範、不科學等問題;注重真實性、合法性與效益性的結合,促進單位預算管理更加規範和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水平。同時,按照審計署進一步加強財政審計的要求,從今年起,每年要對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分配、管理政府性投資情況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圍繞政府投資項目績效這條主線,關注政府性投資資金的分配依據、分配標準、投資結構、年初到位率、預算執行率、計畫下達、資金使用、項目建設、項目效果等內容,加大對國家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投資、關係國計民生的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力度,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揭露和查處,促進政府投資項目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進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縣審計局對財政局、地稅局、採購辦、金庫和發改委等11個單位進行審計。2011年6月前完成。
(二)財政決算審計。以促進深化財政改革、規範財政管理、健全財政制度、提高財政績效為目標。重點檢查鄉鎮政府和財稅部門執行國家巨觀調控政策、財稅法規政策情況以及財政收支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範性;關注財政支出結構、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使用結果等方面的情況;檢查年終上下級結算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存在通過結算環節,暗箱操作,隨意分配資金等情況;揭露和反映應徵未征、混級串庫、截留上級收入、擠占挪用、損失浪費、決算編制不真實不完整、虛收虛支、財政資金體外循環等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廉潔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設。計畫審計城關、城郊、楊集、馬崗、郭陸灘、段集、武廟、陳淋、沙河、泉河、三河、豐港、觀堂13個鄉鎮。2011年11月前完成。
二、績效審計
(一)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以摸清各級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分清責任,分析結構,評估風險,提出建議,促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為目標,重點是分年度摸清截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分清政府償債責任;分析政府性債務結構;調查政府性債務償還情況,分析償還能力,評估償債風險;分析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成因,提出促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範和化解潛在財政風險的意見和建議。按照審計署部署和《信陽市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實施方案》安排,實行異地交叉審計,我縣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由商城縣審計局負責。2011年5月下旬完成。
(二)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跟蹤審計。以全面掌握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分配使用效益為目標,重點檢查校舍安全技術標準、建設規範、工作程式的落實情況;審查資金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情況;審查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和工程資金的使用效益。通過審計,總體把握工程進度和目標完成情況,揭示項目建設中擠占、挪用、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等問題,及時了解反映學校出現新的債務等傾向性問題。2011年11月完成。
(三)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管理審計。以促進耕地占用稅、契稅征管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農稅征管業務由財政部門向地稅部門平穩過渡為目標,重點關注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收入的真實性;主要檢查耕地占用稅稅率是否及時調整、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減免是否符合政策、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滯納金是否足額徵繳;揭示通過虛增耕地占用稅和契稅以提高收入比重,個別稅務執法人員在農稅徵收機構過渡時期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的行為;促進耕地占用稅和契稅規範徵收和財稅部門廉政建設。2011年5月完成。
(四)土地轉讓環節先稅後證政策執行情況審計調查。以加強土地稅收管理、堵塞稅收征管漏洞,防止土地轉讓環節稅款流失為目標,重點檢查2009-2010年度所有涉及土地轉讓過程(土地二級市場)中的稅款征繳情況,揭露土地審批、稅款徵收方面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促進財稅政策貫徹落實,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結合“同級審”對國土局、財政局、地稅局以及與執行政策和實現目標相關的其他部門、單位的土地轉讓環節先稅後證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調查。2011年5月完成。
(五)養老保險基金審計調查。以規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促進養老保險體系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重點掌握不同人群的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及執行情況,摸清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規模、結餘分布、運行管理情況;積極拓展養老保險基金業務審計領域,開展養老保險基金聯網審計試點;揭露養老保險基金在籌集、運營、管理和使用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收集分析養老保險數據,提出完善養老保險體系的政策性建議。同時,關注社保基金預算編制進展情況,了解各預算級次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為開展社保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打下基礎。2011年7月完成。
(六)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資金專項審計調查。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有關門落實黨和政府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事業工作部署為目標,重點關注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撥付、管理使用情況,農家書屋選址、硬體設施配置情況,項目建設完成後及時驗收交付使用情況,日常運行經費保障情況;揭示和糾正農家書屋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客觀評價項目實施效果,深入分析項目實施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和改進項目管理的建議。對2008至2010年度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審計調查。2011年10月完成。
(七)中等專業學校“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專項審計調查。以促進各級政府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助政策,規範資助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教育公平為目標,重點關注各級政府是否按照確定的分擔比例及時足額落實“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助資金,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套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行為,有無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扣減國家助學金等現象;揭露和糾正資助資金撥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其成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選擇1至3所管轄範圍內的中等專業學校,2009至2010年度“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進行審計調查。2011年5月完成。
(八)鄉鎮生活垃圾中轉設施建設審計調查。以規範鄉鎮生活垃圾中轉設施建設項目管理,促進惠民政策落實、民生工程發揮效益為目標,重點調查項目資金管理、撥付、使用情況,項目招投標及契約管理情況,項目建設管理、運營情況;揭示項目資金管理中政府採購、項目建設、項目運營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對鄉鎮生活垃圾中轉設施建設進行審計調查。2011年10月完成。
(九)抗旱應急灌溉工程資金跟蹤審計。以促進抗旱應急灌溉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保障工程如期高質量完成,及早發揮工程效益為目標,重點對2011年3月底前抗旱應急灌溉在建、擬建和新建工程資金的撥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進行跟蹤審計,防止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問題的發生,確保資金到位安全,保障抗旱應急灌溉工作的順利進行。2011年4月完成。
(十)糧食主產縣新增產能項目建設資金專項審計調查。以促進糧食主產縣新增產能項目建設規劃順利實現,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推進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重點掌握建設規劃任務完成情況、資金投入情況和項目建設績效;關注各級各類專項資金的規模、結構、項目設定、預算分配、撥付管理等總體情況;揭示資金分配依據不足、結構不合理、項目設定分散和交叉重複等問題;客觀評價糧食核心區建設規劃、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對2010年糧食主產縣新增產能項目建設資金進行審計調查。2011年8月完成。
(十一)外資審計。以推動國外貸援款項目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促進完善機制和科學有效實施項目,保證項目順利完成為目標,重點審計項目執行中的規範性、資金使用的有效性;關注項目管理模式是否科學有效、項目目標設計是否符合實際、政府部門職責的履行和行政效能的發揮情況、項目設定的利民惠農政策是否執行到位、民眾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按照審計署外資審計工作統一安排組織實施。2011年9月底前完成。
(十二)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以促進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推動《河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落實,推動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市場體系為目標。重點關注國家巨觀投資政策的落實和執行效果,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問題,查處工程建設領域中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促進加強和改進項目管理,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縣審計局按照計畫安排,對縣政府投資完成的公路建設、基建項目、市政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2011年12月前完成。
(十三)經常性審計。以促進被審單位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對行政事業和國有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經常性審計。重點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執行政府採購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各項經費尤其是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關注各項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預算收支的合規性。揭露和糾正財務管理不規範、損失浪費、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問題。縣審計局按照縣政府安排對有關單位進行審計。2011年11月完成。
三、經濟責任審計
以促進我省經濟社會更好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中心,以縣委、縣政府需求為導向,以引導領導幹部樹立科學發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重點關注領導幹部按照法定職責和程式行使經濟決策權、經濟政策執行權、經濟管理和監督權以及遵守廉政規定等情況;關注與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注重揭示和反映違法違規及失責問題,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推動建立健全計畫、評價、結果運用、問責和整改等制度。繼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全面推進,制度覆蓋。積極推進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同步審計。根據縣委、縣政府委託安排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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