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06-2012年全國消除麻疹行動計畫》,實現2012年麻疹發病率控制在1/100萬以下的目標,按照省衛生廳、市衛生局等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決定今年4月至5月份在全縣範圍內對8月齡~14歲兒童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2010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 地點:固始縣
- 時間:2010年
- 類型:實施方案
基本信息
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2006—2012年全國消除麻疹行動計畫》、實現2012年麻疹發病率控制在1/100萬以下的目標,我縣定於2010年4月至5月在全縣範圍內對8月齡—14歲兒童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現將《2010年固始縣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詳細內容
實 施 方 案
為貫徹落實《2006-2012年全國消除麻疹行動計畫》,實現2012年麻疹發病率控制在1/100萬以下的目標,按照省衛生廳、市衛生局等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決定今年4月至5月份在全縣範圍內對8月齡~14歲兒童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
遏制麻疹疫情上升勢頭,在短期內構築人群免疫屏障,迅速阻斷麻疹病毒的傳播,加快消除麻疹工作進程,努力實現2012年消除麻疹目標。
二、強化免疫對象
全縣所有8月齡~14歲兒童,即凡是在1995年9月1日~200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兒童(包括流入兒童),除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症以外,不論其是否有麻疹類疫苗接種史或麻疹患病史,不分其居住地與出生地,均需接種1劑次麻疹疫苗。
三、工作指標
(一)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各目標年齡組應種對象的強化免疫接種率≥95%。
(二)以托幼機構、中國小校為單位,應種對象的強化免疫接種率≥95%。
四、時間安排
全縣強化免疫活動安排在今年4月至5月實施,根據疫苗供應情況,分批啟動接種活動。
(一)宣傳發動與準備階段:4月15日前逐級開展強化免疫活動的宣傳動員與培訓,多種形式向民眾宣傳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的意義。完成應種人數的估算、各種統計報表的印發、疫苗運輸、儲備等各項準備工作。
(二)摸底調查與預約階段:4月15-20日開展強化免疫適齡兒童的調查摸底、登記與核查工作,做好疫苗分發和冷藏運輸等工作,填寫《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表1)和《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匯總統計表》(表2),確定接種對象,並告知接種時間和接種地點。
(三)現場接種階段:根據麻疹疫苗供應情況,從4月20日開始,分批啟動現場接種工作,強化免疫接種工作4月底結束。
(四)評估驗收階段:全縣各接種單位在強化免疫活動結束後,開展接種率快速評估,並及時匯總填報《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情況核查表》(表3)和《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接種率調查表》(表4),並將電子版上報縣疾控中心。5月10日以前,將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和各項匯總表報送縣疾控中心。
五、技術措施
(一)人員培訓
必須高度重視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的業務培訓,按照逐級培訓的原則,縣培訓到鄉,鄉培訓到村。在強化免疫正式實施前,完成對鄉、村兩級所有參加強化免疫活動工作人員的培訓。
(二)適齡兒童調查登記和預約
全面掌握責任區域內的適齡兒童數,提前做好所有應種兒童的調查登記工作,要求摸底登記兒童數必須超過登記在冊建卡兒童數。
1、摸底登記方法:
(1)入戶調查:農村和城市社區的8月齡~14歲散居及輟學兒童應由摸底登記人員挨家挨戶進行拉網式摸底調查,將適齡兒童分自然村(居委會或街道、或樓群)、分年齡組填寫《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表1),同時給家長發放《2010年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知情同意與接種通知單》,告知家長接種時間和接種地點,對學齡前兒童應告知家長接種時攜帶接種證。
(2)托幼機構及中國小校摸底:在園、在校兒童由學校教師分年級、分班級提供名單,填寫《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表1),由學校將《2010年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知情同意與接種通知單》統一發放給學生或家長,告知其接種時攜帶接種證。
(3)人口流動聚集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摸底登記方法。
2、摸底調查時,應重視流動兒童、計畫外生育兒童以及邊遠地區兒童的登記。對新發現的7歲以下未建卡、未完成常規免疫接種的兒童,應予以辦理補建卡、證手續,並納入兒童免疫規劃管理。
3、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單位應對摸底登記結果進行核查、匯總,填寫《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匯總統計表》(表2),並根據摸底兒童數、接種點數,計算各接種點每日可接種兒童數,以工作日為單位制定詳細的接種實施時間表,上報縣疾控中心。
4、縣級督導人員要對摸底調查質量進行評估,對未達到要求的地方進行補充調查或重新摸底登記。
(三)疫苗運輸和後勤保障
疫苗的儲存、運輸要符合有關法規、規範要求,建立嚴格的疫苗儲運管理制度,凡不符合冷鏈儲運要求的,不得儲運疫苗。縣疾控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做好各種物資的分配計畫,保證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關材料的分發,並做好分發記錄。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應準備急救藥品、救護車等搶救器材,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四)現場接種方式、接種點及人員配備
1、現場接種方式:以定點接種為主,同時輔以巡迴接種、入戶接種等方式。散居兒童的接種一般應安排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預防接種單位;在托幼機構和中國小校內設定接種點,為在園、在校的適齡兒童進行接種。對於未到接種點接種的兒童,要採取再通知、再動員等措施,確保所有應種兒童到指定地點接種。邊遠地區或山區如有少量漏種兒童可採取入戶接種等方式上門補種。接種期間如發現未登記在冊的目標兒童,應作為應種兒童進行登記、接種,並計入應種匯總數。
2、接種點設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一般應利用預防接種門診實施強化免疫接種,在農村邊遠地區或山區可由具有資質的村級接種單位實施接種。托幼機構和中國小校要在縣衛生部門指導下,在縣教育部門的協調、組織下,選擇適宜的、符合預防接種條件的、能保證接種安全有效的場所,如學校醫務室、辦公室、空教室等設定接種點,禁止在進行教學活動的教室內開展接種。要有醒目的標記,張貼強化免疫宣傳畫、橫幅、接種禁忌告知等;並且切實維持好接種現場秩序。
3、接種點人員配備:每個接種點應配備現場組織員、現場記錄員和現場接種員等3類工作人員,現場工作人員數量要根據每天預約的接種對象數量進行適當調整。鄉村醫生或防保醫生負責詢問兒童健康狀況、有無禁忌症,對可疑發熱兒童測量體溫,對無禁忌症的應種兒童進行核實和接種登記;對已接種兒童進行記錄。現場接種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具備預防接種人員資質的醫護人員擔任,負責對應種兒童進行接種,並在接種前再次詢問兒童禁忌症情況。接種現場還必須備有急救藥品,配備1-2名臨床醫生負責疑似異常反應的處理。
(五)設立巡迴搜尋組
在農村或城市社區,根據人口數量設立巡迴搜尋組,在強化免疫集中接種的後期,分片包乾負責搜尋所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在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車站等公共場所都要設立巡迴搜尋組,反覆巡迴搜尋未接種的適齡兒童,通知其到指定地點接種。
(六)現場接種
1、核實接種對象。接種工作人員應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核對受種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認是否為本次強化免疫對象。
2、接種前告知和健康狀況詢問。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同時,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對可疑發熱兒童應測量體溫,並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情況,由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在通知單上籤字。對托幼機構和中國小校的兒童,可提前下發《2010年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知情同意與接種通知單》,並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3、實施接種並做好登記。對受種對象實施麻疹疫苗接種,並做好接種登記。所有接種必須保證疫苗在冷藏保存的條件下進行,接受接種後的兒童必須休息觀察30分鐘,方能離開接種點。學齡前兒童應將接種記錄登記到預防接種證上。無證或未帶接種證者,應做好記錄,強化免疫結束後及時予以補證或補登。在實施現場接種期間,實行日報告制度,以鄉鎮及接種點為單位每日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上一日分年齡組接種人數、疫苗使用、疑似異常反應監測等情況。
4、嚴格安全注射措施。應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在疫苗接種中、接種後嚴格執行安全注射規定。本次強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須做到“一人一針一管”。注射器領發、使用和銷毀要進行登記,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使用過的注射器必須放入專用容器,統一回收交由指定單位銷毀和處理。
5、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症及緩種原則。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症:
(1)患有嚴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發熱者。
(2)有過敏史者(特別是對雞蛋過敏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緩種麻疹疫苗: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應間隔4周以上方可接種麻疹疫苗;在接種麻疹疫苗後,至少間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強化免疫期間如遇有28天內注射過減毒活疫苗者,可暫緩接種,並在間隔28天后再補種麻疹疫苗。
(七)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在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過程中,一旦發現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應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和衛生部有關要求,及時進行報告、調查、診斷和處理。如出現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其它不良反應的,應按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立即進行報告和應急處理。
六、督導
縣裡成立督導組,採取巡迴和定點督導相結合的方法,對強化免疫活動逐級進行全程督導,以確保強化免疫質量。督導內容包括強化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社會宣傳、人員培訓、後勤保障、摸底調查以及現場接種質量等。督導組應在督導活動過程中,將督導結果及時反饋被督導單位,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妥善解決,並填寫《河南省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督導表》(表5)。
七、評估
強化免疫現場接種前,縣督導組應對前期宣傳動員、摸底登記進行評估,開展家長知曉率調查和兒童摸底調查質量評價。
強化免疫現場接種完成後,縣督導組組織開展強化免疫接種率快速評估。
1、抽查常規免疫管理難度較大的1個鄉鎮和1個街道,各抽查1個村(居)委會,每個村(居)委會隨機入戶調查10名兒童,每個鄉鎮(街道)共調查30名兒童,其中8月齡~2歲、3~4歲、5~6歲(含6歲以上輟學兒童)年齡組各10名。
2、抽查1所城鎮托幼機構和1所農村國小,每個年級隨機抽取1個班,每班隨機調查數名學生,每校調查30名學生。
3、在集貿市場、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或車站開展非入戶調查,隨機調查30名適齡兒童,分別在8月齡~2歲、3~6歲、7~14歲年齡組各調查10名。
評估中發現未按要求接種的兒童,應進行登記並通知其家長或老師送其到指定地點進行補種。
完成快速評估後,要及時匯總分析資料,強化免疫接種率低於95%的單位,要認真分析原因,並及時進行查漏補種,確保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
八、資料收集和上報
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結束後,各鄉鎮應進行全面總結,包括組織動員、經費保障、宣傳發動、業務培訓、疫苗供應、冷鏈運轉、摸底登記、現場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督導評價、接種率調查、數據匯總等各個方面,並按縣衛生局要求逐級上報總結報告與匯總報表;同時將本次活動相關檔案、宣傳、培訓、接種報表等資料進行整理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