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縣持續開展瘦肉精監管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為進一步穩定發展生豬生產,提高畜產品質量,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確保人民生命健康,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09)12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在全縣繼續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 機構:固始縣
- 時間: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 類別: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固始縣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固始縣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固始縣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加強監管與規範引導、打擊違法與扶優扶強相結合,大力整治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突出問題,全面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證水平,確保人民民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在全縣徹底杜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生豬養殖和屠宰、豬肉加工和流通、飼料生產和經營以及餐飲等環節的秩序,保障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
三、整治時間
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12月底。
四、整治內容
以生豬養殖場(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豬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加工和經營單位為主要對象,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陳淋子、黎集、祖師三個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檢疫和瘦肉精抽檢力度。
五、整治重點
(一)查處生豬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或含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飼料及添加劑餵養生豬的行為,在養殖場(戶)中推行生豬質量安全告知承諾制度、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自檢和抽檢制度。
(二)落實生豬宰前尿液檢測制度,督促屠宰企業建立健全屠宰加工進出台賬、檔案和肉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嚴格陳淋子、黎集、祖師三個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檢驗制度,落實責任制,堅決杜絕飼餵瘦肉精的生豬出境。
(四)查處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產、銷售含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飼料及添加劑的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窩點和網路。
(五)在農貿市場、超市等流通環節和餐廳、食堂等餐飲環節實行豬肉進貨台賬和索證索票措施。
六、職責分工
鄉鎮政府負責監督轄區內養殖場戶(包括散養戶)在生豬飼養過程中不得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物;負責瘦肉精自檢和瘦肉精報檢工作;強化對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監管,督促定點屠宰場做好宰前登記、檢驗工作,指導建立生豬屠宰購銷台賬和肉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嚴禁屠宰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的生豬,對檢測出的問題生豬要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協助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對發生在本轄區內的案件進行監督查處;加強宣傳工作;保障經費投入。邊境鄉鎮還負責對通過本鄉鎮主要路道運輸出境生豬的瘦肉精監督抽檢。
畜牧部門負責強化對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要加大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和生豬養殖環節的監管,嚴把生豬屠宰關、出境關,依法查處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的不法行為。
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全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不法行為,嚴禁屠宰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的生豬,規範生豬宰前、宰後的瘦肉精自檢工作,確保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及其產品在流通環節的監管和對生豬經紀人的管理,嚴厲打擊收購、經營含有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生豬及其產品的行為。
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瘦肉精等興奮劑類藥物的監管,嚴防瘦肉精被不法分子利用後流入生豬養殖環節。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以屠宰場、肉類加工企業、肉店及熟食店等企業為重點,對其肉製品有無生產許可證、原料肉的供貨單位、原料肉是否有檢驗合格證、原料採購驗證紀錄是否完整、用肉期間是否發現使用違禁藥物等內容展開檢查。
衛生部門負責餐飲等消費環節的整治,依法對餐廳、食堂等餐飲單位使用的豬肉開展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的抽檢,督促餐飲單位建立肉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登記和肉品驗收制度,確保購進豬肉均有生豬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監督加工製作食品不使用來路不明和無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
市場發展局要積極配合畜牧、工商等部門做好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的生豬和豬肉的監管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嚴厲查處各類涉嫌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品的犯罪案件。
財政部門要根據《河南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09號)第十四條規定,保障瘦肉精監督抽查檢測工作經費,確保瘦肉精監管工作正常開展。
文廣新局要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的宣傳優勢,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瘦肉精等違禁藥品對人體的危害性和依法打擊瘦肉精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民眾的法律法規意識和自覺抵制瘦肉精意識,引導民眾積極參與對使用瘦肉精不法行為的揭發、檢舉,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圍。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確保肉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我縣作為全省畜牧業發展重點縣、全國生豬調出大縣,加強生豬及豬肉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各鄉鎮、各部門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深刻認識瘦肉精的極端危害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周密部署,迅速行動,千方百計做好瘦肉精監管整治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由縣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畜牧、商務、工商、衛生、質監、公安、食品藥品監督、財政、文化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此次整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為加強對陳淋子、黎集、祖師三個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過境、出境生豬的檢疫和瘦肉精抽檢,陳淋子、黎集、祖師三鄉鎮及相關成員單位應指定一名科級領導負責三個檢查站的抽檢監督工作。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組織人員對重點鄉鎮、重點環節進行暗訪,及時通報整治工作進度。重點檢查生豬養殖、屠宰、流通及消費、肉製品生產加工等各個環節相關單位的養殖檔案、屠宰台賬、肉品進貨台賬和承諾制度、瘦肉精檢測制度、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情況,以及飼料生產加工記錄、瘦肉精宰前檢測記錄,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監管檔案。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台、廣播電台等媒體,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瘦肉精的危害性和監管整治瘦肉精的政策措施,動員廣大人民民眾關心、支持、參與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積極營造監管整治瘦肉精的良好氛圍和強大聲勢。要正確引導輿論,規範信息管理,防止不實信息擴散流傳和個別媒體惡意炒作。要加強對生豬經紀人、屠宰企業、養殖場戶的培訓教育,切實增強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
(五)層層落實責任。整治行動中,嚴格遵守農業部“五個不放過”的原則,即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來源不查清不放過,涉及的單位、責任人不查清不放過,發生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事件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對有關人員未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對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對查處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把出欄關、屠宰關和出境關“三道關口”,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生產、經營、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相關人員,應督促其及時改正,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