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和《信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信政[2008]6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地區:固始縣
  • 規範內容: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
  • 類型: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和《信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信政[2008]6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統籌考慮我縣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堅持低水平起步和民眾自願的原則,從制度上解決城鎮居民特別是城鎮困難群體看病就醫問題,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
二、目標任務
2008年8月底前正式啟動,年底前參保居民達到城鎮非從業居民的60%;2009年參保居民達到城鎮非從業居民的80%;2010年實現制度覆蓋城鎮所有非從業居民。
三、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為開展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縣政府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有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成員從有關單位抽調,集中辦公,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本轄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
(二)職責分工
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制定政策和實施方案,做好制度的實施和相關管理培訓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資金的籌集、撥付和基金監管工作。為城鎮居民醫保行政和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
衛生部門: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準體系,規範醫療服務行為,為參保居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和質量的監督管理。
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城鎮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年人身份認定,組織參保登記及繳費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所屬學校在校學生和幼稚園兒童情況的調查、參保、登記及繳費工作。
殘聯:負責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的身份認定,組織參保登記及繳費工作。
物價部門:負責藥品、醫療服務價格的監督管理。
公安部門:負責參保人員的戶籍認定工作,及時提供相關的基礎數據。
統計部門:負責城鎮居民人數、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調查所需的相關數據及數據匯總、分析、評詁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
人事、編制部門:負責有關機構編制的確定和人員選拔工作。
人壽保險公司固始支公司:協助做好城鎮居民大額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共同做好宣傳、培訓和啟動實施工作。
四、方法步驟
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行“三統三分”方式運行。即統一政策方案、統一啟動實施、統一宣傳口徑,分級補助、分別操作、分步實施。
(一)統一政策方案。《信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由市統一制定。
(二)統一啟動實施。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今年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7月份啟動實施,信陽市已召開啟動實施大會。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縣裡統一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做好轄區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組織實施工作。
(三)統一宣傳口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制定統一的《固始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各鄉鎮要按宣傳提綱認真組織宣傳活動。
(四)分級補助。除中央和省政府補助外、市、縣區財政補助根據市政府安排,實行分級補助。
(五)分別操作。特殊群體實行分塊管理,集中參保。由民政、勞動、教育及殘聯部門負責組織參保;各類職業高中、技校和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分別由學校主管委局或部門負責組織參保;縣醫保經辦機構負責本轄區城鎮居民醫保經辦工作。
(六)分步實施(時間安排)
7月30日至8月10日,宣傳發動、政策培訓。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做好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8月11日至8月31日入戶動員、參保繳費。各鄉鎮、各部門要科學安排,統籌協調,具體經辦人員要分片包乾、登門入戶,做好身份認定、參保信息採集和審核繳費工作。負責低保、殘疾、失業和學生整體參保繳費的主管部門,在此階段要完成分管各類人員的身份認定、信息採集、匯總上報和參保繳費工作。
9月1日至9月30日督查督導。縣政府組織督查組對此項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各相關部門、各鄉鎮完成責任目標情況進行檢查。
10月1日至11月30日鞏固成果,加大擴面力度。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採取有效辦法,提高參保覆蓋率,確保年度60%目標任務完成。
12月1日-12月31日,總結試點工作,完善政策、措施。
五、基本要求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民眾期盼,社會關注。因此,縣委、縣政府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切實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組織實施工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使這一惠及上萬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實事辦好、辦實,確保試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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