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落實《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環環監〔2018〕25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42號)要求,加快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工作要求,

目標任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行動要求,全市利用 2 年(2018年1月—2019年12月)時間,全面完成12個縣級及以上城市(包括縣級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 三項重點任務,努力實現“保”的目標。原州區重點開展彭堡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西吉縣重點開展西吉縣城和沙崗子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隆德縣重點開展清涼水庫、黃家峽水庫、張士水庫、直峽水庫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涇源縣重點開展香水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彭陽縣重點開展彭陽縣城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重點開展賀家灣水庫、海子峽水庫、中莊水庫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檢查是否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或保護區劃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限期劃定或調整。
(二)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重點檢查是否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誌,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 等標準規範要求,認真細緻排查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關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有關規定,對違法項目特別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企業存在設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環保手續或設施不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方法步驟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在前期開展水源地排查工作的基礎上,逐一核實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護區劃定、邊界設立以及違法建設項目等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問題清單。特別是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項目、自治區交辦整改任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整改項目,建立檔案,實行“一源一檔”和清單管理,依法處理、分類處置、逐一銷號,認真組織開展清理整治。各縣(區)、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將排查情況及問題清單形成自查報告,並認真填寫水源地基本信息表、排查情況匯總表、排查情況清單、清理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屬檔案2—5),於2018年5月10日前報送市環保局,匯總後經市人民政府審定,並報自治區環保廳、水利廳。(牽頭單位:市環保局、水務局;實施單位: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人民政府,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
(二)實施清理整治。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則,制定環境違法問題整改方案,明確具體措施、任務分工、時間節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推進,如期完成各項整治任務。一是清理整治排污口。堅決取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開展二級保護區、准保護區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經治理仍不能達標的要堅決依法關閉或搬遷。二是清理違法建設項目和無關建築。要依據法律法規,全面清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內違法建設項目和與供水無關的建築,依法關閉搬遷或拆除。三是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堅決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網箱養殖和旅遊項目;嚴格控制化肥、農藥使用;做好飲用水水源流域內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環保局、水務局要組織力量對全市12處縣級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記憶體在的問題進行督查檢查,督促整改,確保問題整治到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12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市環保局、水務局;實施單位: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人民政府,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三)逐一核查銷號。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建立問題清單整改銷號制度,整改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報市環保局匯總,經市政府審定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從2018年4月起,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每月23日前向市環保局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認真填寫統計表(詳見附屬檔案3—5),由市環保局匯總後報市人民政府審定,並報送自治區環保廳、水利廳;2018年、2019年12月15日前,分別將年度專項行動總結報送市環保局;2019年6月底前,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收尾工作和規範化建設驗收評估,並將結果報市環保局、水務局,市環保局、水務局組織力量進行複查,複查結果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是水源地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深入調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採取科學合理的工程措施、技術措施,科學穩妥的解決存在的問題,有序推進整治工作。
(二)明確整治標準。各縣(區)、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水源地環境保護需要,依法依規開展水源保護區劃定、標誌設立和環境違法問題清理整治。要按照技術規範要求建設和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隔離防護、界樁界碑、標示標牌、警示宣傳等設施,對損壞的保護設施要及時進行維護,確保發揮作用。未劃定保護區或保護區劃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參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HJ338-2018),按法定程式予以劃定或調整;未設立保護區界標、警示牌或設立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參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433-2008) 予以設立或糾正;一、二級保護區記憶體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予以清理整治。
(三)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環境違法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市環保局、水務局要定期開展督查督辦,重點檢查各水源地是否完成保護區劃定、環境違法問題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整治工作落實。各縣(區)要壓實責任,傳導壓力,對履職不力、弄虛作假、進展緩慢的問題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
(四)強化信息公開。各縣(區)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在政府網站開設“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專欄,每月25日前將問題清單和整治情況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委託第三方定期開展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與評估,及時發現問題並立即組織整改,向社會公布飲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質狀況,可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執法檢查,加大社會各界監督力度,積極推行有獎舉報制度,公開曝光處理相關違法行為。市環保局開通了“固原市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微信群,各縣(區)環保(建環)、水務部門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可通過此群增加交流,以便於專項行動的工作指導和信息溝通。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以專項行動為契機,健全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強化部門合作,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防止已整改問題死灰復燃, 著力消除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切實提高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要建立對水源地周邊的定期巡查制度,嚴格控制保護區內與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的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確保水源地的“劃、立、治、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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