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環境保護局

背景,職能轉變,現任領導,

背景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環境保護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和參與巨觀決策的職責。
2. 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協調監督和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的職責。
3. 加強污染防治、污染減排、生態保護管理的職責。
4. 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的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岳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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