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基本情況,主要職能,

基本情況

固原市方誌辦隸屬市政府辦,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3個科室(綜合科、年鑑編輯部、方誌編輯部),核定編制人數10名,其中工勤人員1名,其餘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目前,在編人員中,有領導職務2名(正處級1名、副處級1名),非領導職務1名(副調研員),科級幹部6名(科級正職3名,科級副職3名),工勤人員1名。

主要職能

1、承擔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並糾正違反《地方志工作條例》的行為。
2、承擔固原市修志規劃,收集整理地情資料,編寫市級地方志書,全面真實地反映固原市自然和社會的歷史和現狀。
3、承擔組織整理固原舊志資料,點校出版舊志書,為續修志書服務。
4、承擔落實自治區方誌辦、國史辦交辦的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地方志工作,促進縣(區)地方志事業發展,組織指導市轄縣、區志書年鑑的編纂工作。
5、承擔指導市級各類專業志、部門志、年鑑的編纂、審定、驗收、出版工作。
6、承擔收集資料、按規定定期續修志書,編輯出版地方綜合年鑑、概況、地情叢書等。
7、承擔開展地情諮詢服務,及時交流修志經驗,負責修志隊伍培訓,研究方誌理論,促進方誌事業的繁榮發展。
8、承擔收集地情資料,做好地情資料的保管、使用,加強地情資料室或方誌館建設。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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