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有果論

因中有果論是古代印度數論派哲學關於因果關係的學說。最早見於自在黑的《數論頌》中譯本《金七十論》中也有論述。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結果均潛存於原因中。理由為:(1)無不可作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相互依存的關係,某一事物的存在必以另一事物為原因,無中不能生有,尤如沙中不能取油;(2)必須取因故,因與果有固定的關係,一定的結果必然取決於一定的原因,尤如乳酪取於奶而不能取於水;(3)一切不生故,一定的原因如果不產生相應的結果,那么一切能生出一切、草、石也可生出金銀,實際是不可能的。

(4)能作所作故,特定的結果必生於特定的原因,尤如陶工只能以土泥而不能用學術制瓶;(5)隨因有果故,因果性質相問,同類的事物必生同類的原因,如麥芽生於麥種。數論派提出因中有果論的目的是為了從物質世界的存在(果)中推論出精神性的神我(因)的存在,以維護神我和自性並存的二元論世界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