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項九端
- 分類:稅收
- 提出者:華格納
- 提出時間:1877年
提出者,主要內容,財政政策原則,國民經濟原則,社會正義原則,稅務行政原則,
提出者
主要內容
四項九端原則的主要內容是
財政政策原則
國民經濟原則
社會正義原則
又稱社會公平或社會政策原則。華格納主張以稅收作為社會分配的一種手段,通過國家政策以立法和行政措施來改革分配過程中的弊病,矯正自由經濟社會中的不公平現象,所以他提出了社會正義原則。具體又分為下列兩個具體原則:
(1)普遍原則,即一切享受國家提供的利益的國民,都應當向國家履行納稅義務,不能偏於某一階層、職業或地區。但從社會政策的觀點出發,對於勞動所得或收入甚微者,可給予減免照顧。
(2)平等原則,即應根據納稅能力原則平等課徵,不承認財富的自然分配狀態,可實行累進稅制,對財產所得課稅應重於勞動所得,對不勞動所得及意外收入應格外重稅,對下層人民生存必需的收入應減輕負擔,減免稅收,以符合社會正義的要求。
稅務行政原則
又稱課稅技術原則,是關於稅務行政管理的要求,與亞當。斯密後三項原則相似。
(1)確定原則。即稅法要簡明扼要,應將納稅的數額、時間、地點和方法均事先明確地告訴納稅人,不得隨意變更,以避免徵納過程中發生曲解和誤解。
(2)便利原則。即為納稅人方便著想,納稅的時間、地點和繳納方式均應從方便納稅人的角度出發。
(3)最小費用原則。即稅收的課徵費用應當儘量節省,以增加國庫的實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