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四言詩 1915年
五月七日,民國奇恥。
何以報仇?在我學子!
寫作背景
自中日談判“二十一條”起,中方不斷泄露談判內容,以期觸動各有關協約國,讓它們給日方施加壓力。但各協約國擔心
日本與
德國議和,同時顧及自己在
中國的利益,對日本的行為並不加干涉,只是通過國際壓力,迫使日本刪去了對各國有威脅的內容。
因失去
列強支持,又在日本政府支持
帝制的利誘下,袁世凱同意接受“二十一條”。8日下午,袁世凱在總統府召集會議,各政府大員均迎合袁世凱的意見,僅
段祺瑞表示要以武力相抗,但袁世凱以國力未足,加以拒絕。毛澤東得知此事後,面對國家奇恥,以此詩號召學子,要立志報國。
賞析
這首詩雖短,但卻充分突出了這一重要歷史事件,詩人報仇雪恨的心情溢於言表。語言簡練,鏗鏘有力。頭兩句,開門見山的點出了事件的嚴重性:“民國奇恥”。一個“奇”字,點出
袁世凱在五月七日這天,答應了日本帝國主義提出的“
二十一條”,這件事是是中華民國的奇恥大辱,萬萬不能忍受!這兩句為下兩句做了堅實的鋪墊,要報仇是有原因的,不容置疑。“何以報仇?在我學子。”一問一答,直截了當,鏗鏘有力。如何去報仇雪恨呢?只有讓我們青年學生奮發起來,拯救祖國。1941年1月
皖南事變後,
周恩來在《
新華日報》刊出:“千古奇冤,江南一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踵事增華,異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