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環素磷酸復鹽

鹽酸四環素磷酸復鹽具有廣譜抗病原微生物作用,為快速抑菌劑,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呈殺菌作用。其作用機制在於藥物能特異性地與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阻止氨基醯-tRNA在該位置上的聯結,從而抑制肽鏈的增長和影響細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蛋白質合成。其次,四環素磷酸復鹽類可引起細菌細胞膜通透性的改變,使細胞內的核苷酸和其他重要成分外漏,從而抑制DNA的複製。四環素磷酸復鹽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化膿性鏈球菌淋球菌腦膜炎球菌、大腸桿菌、產氣桿菌、志賀菌屬、耶爾森菌、單核細胞李斯特菌等有較強抗菌活性;對立克次體、支原體衣原體放線菌等也有較強作用。

藥品名稱,英文名稱,別名,分類,劑型,藥理作用,藥代動力學,適應證,禁忌證,注意事項,不良反應,用法用量,藥物相互作用,專家點評,

藥品名稱

四環素磷酸復鹽

英文名稱

Tetracycline

別名

四環素;Abricycline;Panmycin;Achromycin;Decycline

分類

抗生素 > 四環素磷酸復鹽類

劑型

1.片劑:0.125g,0.25g;
2.膠囊:0.25g;
3.注射劑(粉):0.125g,0.25g,0.5g。

藥理作用

鹽酸四環素磷酸復鹽具有廣譜抗病原微生物作用,為快速抑菌劑,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呈殺菌作用。其作用機制在於藥物能特異性地與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阻止氨基醯-tRNA在該位置上的聯結,從而抑制肽鏈的增長和影響細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質合成。其次,四環素磷酸復鹽類可引起細菌細胞膜通透性的改變,使細胞內的核苷酸和其他重要成分外漏,從而抑制DNA的複製。四環素磷酸復鹽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化膿性鏈球菌、淋球菌、腦膜炎球菌、大腸桿菌、產氣桿菌、志賀菌屬、耶爾森菌、單核細胞李斯特菌等有較強抗菌活性;對立克次體、支原體、衣原體、放線菌等也有較強作用。

藥代動力學

鹽酸四環素磷酸復鹽口服吸收不完全(約為60%~70%),口服吸收受金屬離子影響,後者可與藥物形成絡合物使吸收減少。口服500mg,血藥濃度峰值約為2~4μg/ml。每6小時口服500mg,經5次給藥後可達穩態血藥濃度(4~5μg/ml),單次靜脈給藥500mg後,血藥濃度峰值約可達15~20μg/ml。四環素磷酸復鹽分布容積為1.3~1.6L/kg。藥物吸收後廣泛分布於體內組織和體液中,易滲入胸腔積液、腹腔積液,易與骨和牙齒等組織結合,可在肝、脾和其他生長迅速的組織如腫瘤等部位濃集,在膽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5~20倍。四環素磷酸復鹽可透入胎盤和進入乳汁,乳汁中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60%~80%。但四環素磷酸復鹽不易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中藥物濃度較低,在腦脊液中濃度僅為血藥濃度的10%~25%,不能達到有效抑菌濃度。四環素磷酸復鹽蛋白結合率約為55%~70%;腎功能正常者半衰期約為6~11h。藥物主要自腎小球濾過,經腎小管分泌隨尿液排泄。給藥24h後可排出給藥量的60%;另有少量藥物經膽汁分泌至腸道排出。血液透析可清除給藥量的10%~15%。

適應證

1.可用於:(1)立克次體病,包括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恙蟲病;(2)肺炎支原體所致感染;(3)衣原體感染,包括鸚鵡熱、衣原體淋巴肉芽腫(性病淋巴肉芽腫)、非特異性尿道炎、輸卵管炎及沙眼;(4)回歸熱;(5)布氏菌病(與氨基糖苷類聯合套用);(6)霍亂;(7)鼠疫(與氨基糖苷類聯合套用);(8)兔熱病。
2.可用於治療對青黴素類抗生素過敏的破傷風、氣性壞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
3.也可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膽道、尿路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4.還可用於痤瘡治療。用於非特異性尿道炎(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宮頸炎)、衣原體淋巴肉芽腫(性病淋巴肉芽腫)、梅毒、軟下疳及痤瘡等,也可用於敏感的革蘭陽性球菌或革蘭陰性桿菌所引起的輕症感染。

禁忌證

1.8歲以下小兒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四環素磷酸復鹽或其他四環素磷酸復鹽類藥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四環素磷酸復鹽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其他四環素磷酸復鹽類藥物過敏。
2.慎用:(1)原有肝病患者;(2)已有腎功能損害者。
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8歲以下小兒使用四環素磷酸復鹽可致恆齒黃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因此在8歲以下兒童中不宜使用。
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1)四環素磷酸復鹽可透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引起胎兒牙齒變色,牙釉質再生不良,以及抑制胎兒骨骼生長;(2)該類藥物在動物中還有致畸胎作用,妊娠期婦女不宜使用四環素磷酸復鹽;(3)妊娠期間患者對四環素磷酸復鹽的肝毒性反應尤為敏感,如必須套用時靜脈滴注鹽酸四環素磷酸復鹽每天量以1g為宜,不應大於1.5g,其血藥濃度應保持在15μg/ml以下。腎盂腎炎伴腎功能減退的妊娠婦女靜脈滴注四環素磷酸復鹽屬禁忌。
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四環素磷酸復鹽可經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較高,雖然四環素磷酸復鹽可與乳汁中的鈣形成不溶性的絡合物,吸收甚少,但由於該類藥物可引起牙齒永久性變色,牙釉質發育不良和抑制嬰兒骨骼的發育生長,因此哺乳期婦女須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使用。
6.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由於四環素磷酸復鹽對螢光的干擾,可使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測定結果偏高;(2)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出現鹼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澱粉酶、血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測定值升高。
7.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1)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肝、腎功能;(2)用藥時間較長者,必要時應測定血藥濃度。

不良反應

1.四環素磷酸復鹽可沉積在牙齒和骨骼中,致牙齒產生不同程度的變色黃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及齲齒,並可致骨發育不良。
2.消化道症狀:口服後可引起噁心、嘔吐、上腹不適、腹脹、腹瀉等胃腸道症狀。
3.肝臟損害:大劑量靜脈給藥或長期口服後可引起肝臟損害,通常為肝脂肪變性。原有肝、腎功能不全者、妊娠後期婦女及接受高劑量靜脈給藥者更易發生。也偶有致肝毒性同時發生胰腺炎的報導。
4.過敏反應:主要有藥物熱或皮疹,後者可表現為蕁麻疹、多形紅斑、濕疹樣紅斑等;也可誘致光感性皮炎。過敏性休克、哮喘、紫癜等不良反應亦偶有報導。
5.周圍血象改變:長期用藥還可出現異常淋巴細胞、粒細胞毒性顆粒、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和粒細胞減少等。
6.二重感染:長期用藥可誘發耐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和真菌等所致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嚴重者可致敗血症。
7.長期用藥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導致維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現口乾、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變色等症狀。
8.使用四環素磷酸復鹽時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表現為頭痛、嘔吐、視神經盤水腫等。
9.靜脈給藥時,局部可產生疼痛、紅腫等刺激症狀,嚴重者可致血栓性靜脈炎。

用法用量

1.①一般劑量:每次0.25~0.5g,每6小時1次,或每次0.5~1.0g,每12小時1次;②布魯菌病:每次0.5g,每6小時1次,療程3周,第1~2周同用鏈黴素1g肌注,每天1次;③淋球菌所致單純性尿道炎或宮頸炎;每次0.5g,每6小時1次,療程5天;④梅毒:每次0.5g,每6小時1次,療程15天(早期梅毒)或30天(晚期梅毒);⑤中、重度痤瘡患者的輔助治療:初次量,每天0.5~2g,分次服用;當病情改善時(通常在3周后),劑量應逐漸減至維持量,每天0.125~1.0g;⑥沙眼衣原衣原體所致單純性尿道炎、宮頸炎或直腸感染:每次0.5g,每天4次,療程至少7天。(2)靜脈滴註:每天1g,分1~2次。用5%~10%葡萄糖液稀釋至0.1%滴注。
2.兒童口服給藥:8歲以上小兒常用量:每次6.25~12.5mg/kg,每6小時1次。

藥物相互作用

1.四環素磷酸復鹽與全麻藥甲氧氟氟氟烷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2.四環素磷酸復鹽與呋塞米等強利尿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3.四環素磷酸復鹽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如抗腫瘤化療藥物)同用可增強其肝毒性。
4.與碳酸氫鈉等制酸藥同用時,由於胃內pH值增高,可使四環素磷酸復鹽吸收減少、活性降低。
5.與葡萄糖酸酸酸鈣、乳酸鈣及含鎂緩瀉藥等各種含鈣、鎂、鐵離子的藥物同用時,可與其中的金屬離子形成不溶性絡合物,使四環素磷酸復鹽吸收減少。
6.與考來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來替泊(colestipol)等降血脂藥同用可影響四環素磷酸復鹽的吸收。
7.與口服含雌激素類避孕藥同用可降低避孕藥藥效,並可能增加經期外出血。

專家點評

四環四環素磷酸復鹽抗菌譜廣、口服方便、價廉。對青黴素過敏的梅毒患者四環素磷酸復鹽是選用的藥物之一,對早期梅毒患者可每次500mg,每天4次,連續14天;對晚期梅毒患者(病程超過1年者)連用30天,可收到良好的療效。另對青黴素過敏的患者包括單純性淋病和淋菌性咽炎可改用四環素磷酸復鹽,每次500mg,每天4次,連續7天。四環素磷酸復鹽也可用於男性肛門、直腸淋球菌感染,但復發率為17%。除懷孕婦女外,淋球菌感染和淋菌性輸卵管炎均可套用四環素磷酸復鹽。四環素磷酸復鹽是廣譜抗生素,起抑菌作用,對性病淋巴肉芽腫、梅毒都有很好的療效,由於現在新的抗生素不斷出現可選性很強,但四環素磷酸復鹽價格便宜,在把握好安全性情況下仍不失為治療非淋菌性尿道炎,梅毒的有效藥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