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朝三釉是中國皇家陶瓷史上一個特定的稱謂·宋元以青為美,明以紅為貴,清以黃釉為皇室正統·即“宋元明清”四朝、“影青、正紅、正黃”三釉的並稱。這三種釉彩均為1250℃以上高溫燒制,尤以紅黃二色最難·紅釉更有千中取一的說法·即銅紅以還原焰燒制,每每三五十度溫差就為一色,得正紅極其不易·有"十窯九不出"之稱·正黃亦然·歷史上,紅瓷首現於長沙窯,其後景德鎮燒成釉里紅,(雍正)正黃則是昌南御窯專有·由於這幾種釉彩用料極精,著色劑提純不易,不可有任何雜質,加之溫控和燒制氣氛非常講究,成品率奇低,即便古之御窯也並非每一朝都有財力燒制,非盛世難現,所以又有盛世昌南名釉的專指美譽·時值今日,燒制溫度1350℃以上的正紅釉已極為罕見,產量甚低,成品也俱為國禮,基本未在市場流通,偶有一兩件作品在民間出現,所標也是天價·昌南窯所產紅釉為1280℃燒成·多現於當代的"四朝三釉"混合燒制技法,即在同一坯體上,同時燒成影青、正紅、正黃三種釉色,是當代皇家陶瓷研究的最新科技成果。
值得說明的是,今天市場上充斥的紅瓷,90%以上均為400-500度烤花製成,即色彩不在釉中,根本是白瓷表面噴紅色劑再經烘烤仿製而成.含有大量銅鉻鎘等重金屬元素,做成工藝品尚可充數遠觀,製成餐茶酒具,則危害甚大.與古代皇家御用紅釉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識別釉色與烤花色的方法非常簡單,即以硬物刮其表面,真正的高溫紅黃釉,難有擦痕,烤花色一刮即現深痕,且會有著色粉末出現.
宋元·影青瓷
“素瓷甚薄,雕花紋而映出青色者謂之影青。”——許之衡《飲流齋說瓷》
影青,又名青白瓷,是我國兩宋時期主要瓷器品種。其釉色介於青白二者之間,青中泛白,白里顯青,具有胎膩潔白,透光見影,釉面瑩潤,如冰如玉等特徵,較集中地代表了宋代高度發達的制瓷技術水平。
這種介於青釉與白釉之間的青白釉色,既不象白瓷那樣雅潔素淨,也不象卵白瓷那樣失透,牙白瓷那樣潔白無瑕,更不同於青瓷那樣以青色調為主,非常近似當時社會生活中廣為人們喜愛的青白玉的效果,在某種意義上比類銀、類雪的白瓷更有韻味。
影青瓷釉質精美,仿玉逼真,具有青白淡雅、明澈瑩麗、透光見影的特色,為宮廷和百官所選用。據《宋會要輯稿》冊一百四十六食貨五十二載:“瓷器庫在建隆坊掌受明、越、饒州、定州、青州白瓷及漆器以給用,以京朝官三班內侍監庫。”宋代景德鎮隸屬饒州,饒州瓷即景德鎮瓷,已專燒青白瓷而聞名於世。這是朝廷選用青白瓷的文獻記載。眾多考古發掘出土瓷器表明,更是宮廷和百官選用青白瓷的例證。因此,在宋代也是皇家瓷的典型代表。
宋代蔣祈《陶說》中寫道,“若夫淛之東、西,器尚黃黑,出於湖田之窯者也;江、湖、川、廣器尚青白,出於鎮之窯者也。”
寂園叟《陶雅》載:“永樂影青脫胎碗最為可貴。脫胎乃瓷質極薄之謂,若畫之沒骨者。碗往往不能正圓,亦脫胎處久所致,其所影之花,兩面瑩撤可以互鑒,惟款識亦然。”
1981年著名中國古陶瓷專家馮先銘先生在《中國陶瓷考古概況》一文中指出:“瓷器仿玉器始於宋代,以江西景德鎮(隸屬饒州)首先仿製成功,當時有‘饒玉’之稱……”。
《中國陶瓷史》則在《景德鎮與青白瓷窯系》一節中指出:“青白瓷是宋代以景德鎮(昌南)窯為代表燒製成功的一種具有獨特風格的瓷器”
明·紅瓷
紅釉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北宋初年,明初創燒鮮紅;到嘉靖時,又創燒了礬紅。鮮紅為高溫色釉,礬紅為低溫色釉。紅釉的種類很多,除鮮紅外,由已濃淡而演變為各種不同的品種。
深者有寶石紅,朱紅、雞血紅、積紅、抹紅等。抹紅帶黃色的又叫杏子衫,微黃的又叫珊瑚釉,此外還有桔紅和棗紅。淡的一般稱粉紅,帶灰色的叫豇豆紅,灰而又暗的叫乳鼠皮;胭脂紅也是粉紅的一種。粉紅中最艷麗的叫作美人醉。
宋代尚玉,在皇家瓷中,如冰似玉的青白瓷就成為了宮廷御用的珍品,元代,以白色為吉祥,但在皇家瓷中,基本沿用了宋代的制式,並開發出卵白釉、青花等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皇瓷珍品。
明代建國後,朱元璋大力恢復漢文化,尤其推廣“以紅為吉”,在此基礎上,昌南御窯也全力研發紅色的皇家瓷種,並在宋元工藝發展的基礎上,製成了較為純正穩定的鮮紅釉。為皇家專用瓷器具的色彩首選。
不過,由於紅色的呈色劑非常敏感,對呈色溫度要求極高,稍有差池,就會出會色變,因此,自明以來,基本只有那些可以“千中選十,百中選一”不計成本的御窯,出產鮮紅瓷器,民窯中,由於技法、原料以及高成本、高報廢等原因,鮮紅色高溫瓷非常罕見。
故而,在明代,鮮紅色無論從生產還是禮制規定上,基本只有皇室才得一見。
清·黃釉瓷
中國古代,黃色具有極為特殊的象徵意義,尤其是明清兩代對黃色的使用則有更為嚴格的限制,據《明史·輿服制》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官吏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色”,英宗天順二年(1458年)再度重申禁令,將黃色服裝的禁止範圍擴大到皇族以外所有人的身上。又《明英宗實錄》卷一六一載:“禁江西饒州府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瓷……首犯凌遲處死,籍其家資,丁男充軍邊衛,知而不以告者,連坐。”由此可見,不僅衣服不許用黃顏色,就是黃色的瓷器也是絕對不許民間私自生產的。
到了清代,黃色在皇族內部的使用也是有著相當嚴格的等級規定的,淺淡的明黃色只能用於皇帝和皇后,任何人不得僭越。
《國朝宮史》中曾有如下記載:
皇太后“黃瓷盤二百五十,各色瓷盤百;黃瓷碟四十五,各色瓷碟五十;黃瓷碗百,各色瓷碗五十。” 皇后“黃瓷盤二百二十,各色瓷盤八十;黃瓷碟四十,各色瓷碟五十;黃瓷碗百,各色瓷碗五十。” 皇貴妃“白里黃瓷盤四,各色瓷盤四十;白里黃瓷碟四十,各色瓷碟十五;白里黃瓷碗四,各色瓷碗五十。” 貴妃“黃地綠龍瓷盤四,各色瓷盤三十;黃地綠龍瓷碟四,各色瓷碟十;黃地綠龍瓷碗四,各色瓷碗五十。” 嬪“藍地黃龍瓷盤二,各色瓷盤十八;藍地黃龍瓷碟四,各色瓷碟六;藍地黃龍瓷碗四,各色瓷碗四十。” 貴人“綠地紫龍瓷盤二,各色瓷盤十;綠地紫龍瓷碟二,各色瓷碟四;綠地紫龍瓷碗四,各色瓷碗十八。” 常在“綠地紅龍瓷盤二,各色瓷盤八;五彩紅龍瓷碟二,各色瓷碟四;五彩紅龍瓷碗四,各色瓷碗十。”
這段文獻清楚地表明了,除了皇帝、皇太后、皇后可配享純黃釉瓷,皇貴妃可用裏白外黃瓷外,其餘人等均不得使用黃釉器物。此時的黃色已成為帝王之色,黃釉瓷器順理成章地成為帝王的御用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