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位於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66號。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8號)精神,設立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Siping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發布單位: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 檔案號:吉廳字〔2009〕18號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66號
  • 發布日期:2009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內設機構,其他事項,地圖,

主要職責

一、 組織實施國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參與制定食品、藥品服務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市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防範我市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 依法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 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醫療器械註冊並監督檢查;建立全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
四、 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 負責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領導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 負責制定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 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 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 承擔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太史名華: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張寶庫:主管紀檢監察室。
任志平: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聯繫梨樹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王春福:協助局長分管法規科、藥品生產科、行政審批辦公室;分管毒麻工作、防艾工作(負責與衛生局的工作聯絡);分管鐵東區、鐵西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聯繫藥檢所和藥品不良反應工作。
崔英健:協助局長分管人事科、規劃財務科、食品生產科、稽查科;分管遼河墾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聯繫促進會工作;聯繫雙遼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李 勇 : 協助局長分管藥品流通科、餐飲服務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應急科;食品化妝品稽查分局;聯繫伊通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統計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向“兩辦”報送政務信息及入口網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保密、信訪、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
綜合科(督查指導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政策的調查研究,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承擔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統計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文稿;承擔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信息交流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指導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貫徹落實國家、省制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標準。
法規科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發布、清理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
食品流通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流通消費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負責縣(市)區局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食品生產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實施全市生產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負責縣(市)區局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實施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現場審核;組織制定全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餐飲服務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指導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擬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組織制定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藥品生產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中藥材、藥品(含醫療機構製劑)生產企業執行質量管理規範監管職責,組織開展對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再評價;負責組織和監管藥品再註冊工作;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工作,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藥品流通監管科
掌握分析全市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藥品經營企業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管職責,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企業分級管理;負責流通、使用環節藥品(含特殊藥品)質量監管;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藥房規範化建設;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負責中藥材市場監管;組織制定全市藥品流通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管科
負責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和國產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醫療器械臨床試驗項目的審核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執行國家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組織制定全市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稽查科
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組織“雙打”等重要的市場整治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稽查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樣檢測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
應急管理科
推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協調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市)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制定的食品藥品應急處理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理新聞、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人事科(宣傳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育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媒體和上級局的宣傳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食品藥品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家、省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及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鑑定、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由市政府負責組織市衛生局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
(四)直屬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圖

四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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