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

2014年11月27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該《辦法》分錄取辦法;錄取管理機構;錄取工作程式;錄取分數線;錄取照顧政策;可降分投檔專業;新生複查;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
  • 公布機關: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 公布時間:2014年11月27日
基本信息,辦法,

基本信息

2014年11月27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

辦法

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0號)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我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0號),制定本辦法。
一、錄取辦法
(一)錄取新生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即:省教育考試院將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按照考生志願和投檔分(考試成績加上應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分,下同)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向學校投檔,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考成績達到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提出的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加強自我監督,確保錄取公平公正。
(二)錄取時,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畫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計畫的調整、執行等工作。
(三)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面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各成人高校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本校錄取工作管理機構,投入必要的技術設備和人員力量,抓好本校錄取場所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確保遠程網上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四)投檔原則和辦法
1.投檔原則:嚴格按考生志願順序,根據學校招生專業計畫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先進勞模、優秀教師、優秀運動員考生檔案全部向學校投放。
2.投檔辦法:投檔工作分三次進行。先投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未完成招生計畫的學校或專業,投其第二志願考生檔案;若仍未完成招生計畫,則按本辦法關於降分投檔的規定投檔,供學校審錄。
(五)招生學校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中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提出擬錄新生名單,並按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後的錄取新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招生學校在錄取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
2.嚴格按國家下達的招生計畫錄取新生。
3.在所調閱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必須有充分的退檔理由。
4.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閱檔、退檔、審錄等各個環節的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錄取管理機構
在省招考委的領導下,成立由省招考委負責人任組長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錄取各項工作的全面管理。根據工作需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秘書行政與信訪監察組、計畫信息組、高校聯絡組。各職能組的主要職能如下:
(一)秘書行政與信訪監察組:負責安排錄取中的各種會議;負責文秘、簽章、傳真等工作;負責各工作部門的聯絡與協調工作;負責錄取過程中信訪、紀檢、保衛工作;負責對考生的信訪接待和信息查詢;處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負責錄取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按規定收取招生有關費用;負責錄取新生名冊的郵寄與分發工作;負責錄取期間後勤保障工作。
(二)計畫信息組:負責審核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的分專業計畫,向各成人高校提供分學校、分文、理、分專業的考生上線人數統計表,審核成人高校提出的專業計畫調整方案;向錄取領導小組提供計畫、錄取統計資料;負責錄取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維護,確保錄取過程中的網上錄取軟體系統正常運行;管理錄取過程中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資料庫;按錄取領導小組的指令,為領導決策提供錄取過程中的統計資料。
(三)高校聯絡組:負責監督、檢查各成人高校在錄取時執行招生政策、規定的情況,並將認為退檔不合理的考生提請學校複議;檢查成人高校完成招生計畫的情況;審核、確認成人高校錄取考生名單;負責招生院校請示、報告的接收、登記,並及時提交錄取領導小組研究。
三、錄取工作程式
(一)錄取開始前,省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提供該校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分數段人數統計,院校與省教育考試院核對招生計畫,必要時對招生計畫進行調整。
(二)省教育考試院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三)各成人高校下載、審閱考生電子檔案,決定錄取與否。對決定不予錄取的考生檔案,及時上載退檔;對決定錄取的考生檔案,及時上載審核。
(四)院校錄取滿額後,由計畫信息組列印出《錄取新生名單》,經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後,寄發學校。學校憑《錄取新生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應及時寄發考生本人。
各高校應按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郵政管理局聯合簽發的川招考委〔2009〕56號檔案要求,郵寄錄取通知書,不得私自轉交錄取通知書。
有關成人高校在給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髮錄取通知書時,要書面告知考生在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錄取工作的具體流程如下:
錄取工作的具體流程錄取工作的具體流程
四、錄取分數線
(一)省招考委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基本要求,參照招生計畫和考生統考科目成績,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教育部備案後執行。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參考,下同)和體育類專業,除藝術類的史論、編導專業外,其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我省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史論、編導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不低於我省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本、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動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於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四川農業大學舉辦的現代農業技術與管理專業專科班和成都中醫藥大學舉辦的民族地區在職衛生技術人員成人專科班,均按統考科目和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科目總計4科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關於民族自治州、縣的考生和其它縣、市、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規定:
1.甘孜、阿壩、涼山三州,樂山市的峨邊縣、馬邊縣、金口河區,攀枝花市的米易縣、鹽邊縣、仁和區,綿陽市的平武縣、北川縣,雅安市的石棉縣、漢源縣、寶興縣、滎經縣,宜賓市的興文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瀘州市的敘永縣、古藺縣,達州的宣漢縣(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40分。
2.三州十七縣兩區的漢族考生,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20分。
3.三州十七縣兩區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10分。
五、錄取照顧政策
(一)免試
1.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獲得省級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全國工、青、婦組織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稱號及科技進步獎獲得者。
2.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獲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稱號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經考生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3.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省體育局認定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2)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3)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等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可免試入學的考生,應予優先錄取。
(二)照顧加分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加50分,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加30分。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20分:
(1)獲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模範(先進)教師、模範(優秀)黨員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獲得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事業單位獲得單位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齡在25周歲(1990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
3.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15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
(1)縣(市、區)人民政府(黨委),市、州局級系統和工、青、婦組織表彰的先進、模範工作者;
(2)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5.報考對口專業的生產業務骨幹(教師)、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在與其他考生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
6.同時符合幾項錄取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照顧政策。
三州十七縣兩區的考生和三州十七縣兩區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在享受民族照顧降線政策的基礎上再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照顧加分政策。
由於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分別按高起本、高起專的同科類、同層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折算的,因此,這類考生應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分作相應折算。
六、可降分投檔專業
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可降分投檔的專業名單詳見附屬檔案)。
七、新生複查
新生入學報到時,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複查,對其中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學校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在開學後一個月內將不合格考生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對於不能通過學籍電子註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覆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招生學校要認真執行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規範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關於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避開省級招生部門違規錄取新生,嚴禁舉辦“先上車、後買票”的超前班,嚴禁採取“許願”、“承諾”等方式招攬生源,嚴禁對未經省級招生部門批准錄取的考生擅發錄取通知書。
各成人高校要統一歸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嚴禁在國家體制外違規招生,嚴禁委託院(系)、函授站(點)、教學點、合作辦學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教育部規定,凡游離於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的學生,將一律不予進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對錄取工作的管理,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所有參與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遵守招生工作人員紀律要求。對違反招生政策和錄取紀律者,省招考委將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有關條款予以查處並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成人高校統一錄取新生工作關係到成人高校錄取新生的質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學校、主管部門和各級招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要加強對錄取工作人員的招生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招生信息、硬體設備和錄取場的管理;對院校招生錄取、考生報考等過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內容,應妥善管理,不得擅自公開。在錄取過程中,招生機構和招生學校要緊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確保今年(2014年)成人高校在川錄取新生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取通知書。
各成人高校要統一歸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嚴禁在國家體制外違規招生,嚴禁委託院(系)、函授站(點)、教學點、合作辦學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教育部規定,凡游離於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的學生,將一律不予進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對錄取工作的管理,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所有參與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遵守招生工作人員紀律要求。對違反招生政策和錄取紀律者,省招考委將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有關條款予以查處並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成人高校統一錄取新生工作關係到成人高校錄取新生的質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學校、主管部門和各級招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要加強對錄取工作人員的招生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對招生信息、硬體設備和錄取場的管理;對院校招生錄取、考生報考等過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內容,應妥善管理,不得擅自公開。在錄取過程中,招生機構和招生學校要緊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確保今年(2014年)成人高校在川錄取新生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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