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幹部學法制度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川食藥監法〔2010〕11號印發《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幹部學法制度》。該《制度》分指導思想、學法內容、學法形式、考核方法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幹部學法制度
  • 印發機關: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文號:川食藥監法〔2010〕11號
  • 印發時間:2010年12月22日
通知,制度,一、指導思想,二、學法內容,三、學法形式,四、考核方法,

通知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機關幹部學法制度的通知
川食藥監法〔2010〕11號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屬單位,局機關各處(室、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川府發〔2010〕5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幹部學法制度》,已於2010年12月20日經局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制度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幹部學法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幹部法制教育,推進系統幹部學法用法規範化、制度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川府發[2010]5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的政績觀和權力觀,提高系統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食品藥品監管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水平,切實增強幹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為全面推進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學法內容

重點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憲法和法學基礎理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知識;與依法行政相關的法律知識;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專業法律、法規、規章。同時積極探討與系統改革、發展、穩定相關的法治問題。

三、學法形式

幹部學法以自學為主,結合各自特點和工作階段實際,採取輪訓、講座、研討、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注重運用網路等現代科技手段,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組織學習相關的依法行政知識,每年不得少於6次。
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建立健全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將法律知識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每季度集中學習一次。
自學法律制度。要不斷加強對學法重要性的認識,結合自身特點和工作性質,確定自學內容,熟悉掌握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法律知識,努力做到持之以恆、注重實效。
法制講座制度。針對依法行政工作重點,舉辦法制講座,進行集中培訓。全年舉辦法制講座不少於1次。
法律培訓制度。結合工作實際,突出重點,對幹部有計畫地進行集中培訓、按業務分類培訓、輪訓,參加省法制辦、普法辦舉辦的法律知識培訓、黨校相關培訓。機關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法律知識培訓的時間不少於5天。
專業法律考試制度。建立健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專業法律考試制度,將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專業法律考試制度和政府法制部門推行的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通用法律考試制度相結合,促使系統執法人員全面學習、掌握法律知識,全面提高執法水平。
重大事項決策法律諮詢制度。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重大事項決策前應進行法律諮詢和專家論證,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確保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四、考核方法

本著以考促學的宗旨,定期開展對幹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核工作。對學習效果進行評價,增強幹部學法的計畫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對考核不合格的幹部個人,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對學法用法活動開展不力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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