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大文藝項目扶持和精品獎勵辦法(試行)

2021年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重大文藝項目扶持和精品獎勵辦法(試行)》,激勵我省文藝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進一步加快文化強省建設。辦法針對扶持範圍、獎勵原則等做了詳細要求,用於扶持和獎勵的年度預算規模3億元,將全由省財政預算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重大文藝項目扶持和精品獎勵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21年5月10日
內容解讀
辦法規定,重大文藝項目扶持是指對經過規範程式評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具有獲得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潛力,在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巴蜀文化方面具有積極作用的優秀文藝作品,集中財力予以重點扶持。重大文藝項目扶持作品類型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舞台劇。
精品獎勵則是指對我省各地各部門(單位)、社會機構及個人創作生產的,經公開發表、出版、播映、演出,代表四川申報參評並榮獲中央宣傳部批准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或榮獲全國面向國際交流、影響力大的文藝評獎獎項的作品進行獎勵。辦法對文學作品、書法、攝影、美術等作品的獎勵標準予以明確。其中,對獲得茅盾文學獎的獎勵高達400萬元。
該項工作將在四川省重大文藝項目扶持和精品獎勵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並建立由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參與的重大文藝項目扶持遴選評審、精品獎勵審查認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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