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區劃變更工作規程

《四川省行政區劃變更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是於2022年1月由四川省民政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行政區劃變更工作規程
  • 發布單位:四川省民政廳
內容概述,內容解讀,

內容概述

《規程》共10章、51條,明確了行政區劃變更包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的變更,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變更5種類別,從擬制方案、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變更申請、審核決策、組織實施、督導和備案管理等9個方面規定了變更的必經程式和具體要求,是我省全面加強行政區劃管理、推進行政區劃調整的工作指南。

內容解讀

全面汲取兩項改革實踐經驗
2019年以來,我省直面鎮村“多、小、密、弱”這一長期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大刀闊斧推進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兩項改革取得了鎮村“減量提質”的初步成效,同時豐富和積累了大量行政區劃調整的程式規範和科學方法。
“制定出台《規程》,就是把這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升華為制度規範、用於指導今後工作。”四川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從具體內容看,《規程》全面汲收了兩項改革“兩上兩下”、“一慢一快”、尊重民意、依法審慎等實踐經驗。在方案制訂方面,借鑑了“兩上兩下”做法;在工作步驟方面,體現了“一慢一快”原則,行政區劃變更報批前準備工作和民眾工作要細、要實、要慢,方案批覆後組織實施要快。在工作方法方面,突出了堅持尊重民意,把民眾參與、民眾認可作為檢驗改革的重要標尺。在風險防控方面,則強調依法審慎推進區劃調整,建立備案和督促指導工作機制等。
突出穩妥審慎的基本取向
行政區劃變更,牽涉到政治經濟、歷史文化、社會治理等諸多方面,需要各層面多方面綜合研判,必須慎之又慎。
《規程》把穩妥審慎原則貫穿落實到行政區劃調整的全過程、各環節,強調行政區劃的總體要求是“保持總體穩定”,明確提出必須變更時,要把握“堅持審慎與穩妥、綜合經濟與政治、兼顧歷史與現實、考量必要與可行”四條原則,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四個有利於標準,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式開展行政區劃調整,堅決防止簡單化、拍腦袋決策。
從工作程式看,《規程》貫徹“嚴”“實”“細”的三大要求。“嚴”體現在重大決策程式任何環節不能少、任何步驟不能省。“實”表現為從事前醞釀、事中論證評估審議決策、事後實施監測,行政區劃變更全周期都有條款規定、操作指引。“細”著重反映在詳細規定了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工作環節的責任主體、對象範圍、方法步驟、結果運用等方面。
《規程》從組織實施、督導、備案、效果評估等4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在組織實施方面,要及時制定組織實施方案,根據變更類型,按時完成掛牌、公布行政區劃代碼、界線勘定、更新行政區劃圖等工作。在督導方面:要採取函詢或組建督導組等方式,加強對行政區劃變更事項組織實施的監督指導。在備案方面: 按《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規定許可權,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行政區劃變更的備案,明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承辦。在效果評估方面:規定了對縣級、鄉級行政區劃變更事項的開展監測評估的具體時限要求,要求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評估調整後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新型城鎮化、人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影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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