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簡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是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的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7日至29日在成都召開。

2024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在成都舉行。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在成都閉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 會議時間:2024年5月27日至29日  
參會人員,會議內容,會議成果,重要發布,通知公告,決議決定,人事任免,會議紀要,

參會人員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雁飛主持。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80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羅強、祝春秀、彭琳、宋朝華、王菲、劉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禮,秘書長賈瑞雲出席會議。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麟、四川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熊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秦海;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各辦事工作機構負責人,機關一級巡視員;不是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市州人大常委會主任;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省政協有關副秘書長;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縣鄉(鎮)人大負責人列席會議。部分公民旁聽會議。

會議內容

一、會議通過了本次常委會會議議程,傳達學習了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精神、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精神。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二、會議聽取了《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四川省智慧財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草案)》《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了《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草案)》《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聽取了《四川省川劇保護傳承條例(草案)》《四川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和審議意見的報告。
三、會議書面聽取了《成都東部新區條例(草案)》《四川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廢止案(草案)》《〈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廢止案(草案)》的說明,書面聽取了《成都市數據條例》《自貢市恐龍地質遺蹟保護條例》《綿陽市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條例》《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眉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氣象條例》《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旅遊條例〉的變通規定》《涼山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務條例》《木里藏族自治縣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審查意見的報告。
四、會議聽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2023年度節能減排工作情況、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情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情況、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為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服務保障供水用水情況、省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2024年預算調整方案和川渝高竹新區財稅政策一體化工作推進情況的報告。
五、會議審議了任免案,副省長普布頓珠作有關任免案的說明。會議還審議了其他事項。

會議成果

一、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修訂)》《四川省智慧財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成都市數據條例》《自貢市恐龍地質遺蹟保護條例》《綿陽市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條例》《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眉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氣象條例》《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旅遊條例〉的變通規定》《涼山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務條例》《木里藏族自治縣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的決定。
二、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四川省2024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鄭備辭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決定》《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表決通過了任免案及其他事項。

重要發布

通知公告

《四川省智慧財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24年5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29日

決議決定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鄭備辭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人事任免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蘇嘎爾布的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宋秋為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免去:
祝鴻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劉曉華、朱曉玲、劉小玫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王玥、趙愛民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查理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邱少洪、劉英、霍穎、周世倩、馮安石、賀毳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周冀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何媛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張文濤為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蒲國斌、劉錦萍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楊春禧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會議紀要

完成各項議程後,王雁飛作了講話。他說,黨紀學習教育啟動以來,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中央部署和省委實施方案,緊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紮實做好學習研討、警示教育、培訓解讀等各環節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下一步要持續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責任,努力推動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要積極助力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落地落實,緊扣全會《決定》明確的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持續用力,進一步完善支持創新、鼓勵創新、保護創新等制度規定,推動相關法律執行和政策落地。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點圍繞經濟、科技、人才等體制機制改革,向省委提出務實管用的對策建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會議強調,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和四川省人大設立常委會45周年,按照部署安排,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三個周年”慶祝活動方案,各專委會和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要結合慶祝活動,總結好、宣傳好70年來四川民主法治建設取得的成就和四川省人大設立常委會45年來立法、監督、代表以及理論研究等工作取得的成果。各市州人大要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開展相關工作,同時結合自身實際謀劃特色活動,講好人大故事、發出人大聲音、展示人大形象,為新時代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更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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