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科學技術部關於加強林業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見》等精神,規範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林草鄉土人才在加快林草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健全基層林草科技推廣體系,進一步激發基層和民間林草實用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破解林草科技推廣“最後一公里”難題,助力鄉村振興,制訂的辦法。
2023年12月27日,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自2024年1月27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27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的通知
川林規發〔2023〕6號
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門,局機關有關處室、直屬有關單位:
《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已經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第16次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7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科學技術部關於加強林業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見》等精神,規範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林草鄉土人才在加快林草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健全基層林草科技推廣體系,進一步激發基層和民間林草實用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破解林草科技推廣“最後一公里”難題,助力鄉村振興,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以下簡稱“鄉土專家”),是指在全省範圍內長期服務於林草生產經營一線,在促進林草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和科學技術普及中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為當地鄉村振興事業、林草現代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基層從業人員。包括林草相關的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林)場、技術協會從業人員,以及生產大戶、優秀基層林草科技推廣工作者。
第三條 鄉土專家重點在國土綠化及生態修復、林草資源保護(災害防控)、林草產業發展、“天府森林四庫”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以及生態文化傳承等工作領域中遴選。
第四條 鄉土專家的遴選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自願申報、逐級推薦。已經被選聘為國家級林草鄉土專家的,可直接聘任為鄉土專家。
第二章 申報和遴選
第五條 申報鄉土專家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過硬。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誠信經營,遵紀守法,樂於助人,社會責任感強,民眾認可度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和奉獻精神。
(二)科學素養較高。善於學習和傳播林草科學知識,圍繞林草生產經營增收增效,積極開展先進實用技術研發和推廣。了解有關林草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省內外林草科技動態和市場需求。
(三)專業技能突出。年齡7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可放寬到75周歲以下。從事相關行業3年以上,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和過硬技能,是當地林草某一領域、某一方面公認的技術能手,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技術指導服務能力,有在一線開展林草技術推廣、培訓、諮詢、中介服務和技術指導等相關工作業績。
(四)示範作用明顯。能夠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具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傳授能力,主動傳經送寶,具有一定的輻射範圍或客群人數,能發揮創新創業、帶領民眾增收致富作用。
第六條 遴選程式:
(一)鄉土專家原則上每年遴選一批。申報人本著自願的原則,對照申報條件向所在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擇優推薦上報市(州)林草主管部門。
(二)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門對照申報條件,對所轄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推薦的鄉土專家進行審核,匯總後上報省林草局。
(三)省林草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評審意見。符合條件的人選名單在省林草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聘任為鄉土專家。
第七條 申報人應按程式提交下列申報材料,並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1)鄉土專家申報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如:職業<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營業執照、科技成果、獲獎證書等相關複印件)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鄉土專家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參與推薦參加國家級林草鄉土專家遴選。
(二)可參加林草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術培訓、進修和學術交流活動。
(三)鼓勵支持申報林草科技推廣等項目。
(四)領辦林草行業經營實體的,可享受林草產業扶持政策。
第九條 鄉土專家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三農”政策、理論,了解林草方面的法律、法規;了解有關標準、規範及行業動態。參加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水平。
(二)定期參加林草部門組織的科技服務等活動,積極引進、推廣林草科技新成果,帶頭做好林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三)熱心為當地林(農、牧)民傳授專業知識和技能,指導解決林草生產上的技術問題。每年至少開展5次以上技術指導,開展林草技術線上線下培訓授課不少於3次、培訓林農牧民不少於100人次。
(四)積極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發展林草生產、提高經濟生態社會效益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聘任管理
第十條 鄉土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認定聘期3年,聘任期滿,可在新一輪遴選中重新申請,經評審通過後,繼續聘任為鄉土專家。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鄉土專家稱號。
(一)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
(二)放棄所從事的林草相關行業,或者無特殊理由連續停止林草生產經營活動1年以上。
(三)所提供的技術、產品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或者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質量安全事故。
(四)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因上述原因被取消鄉土專家稱號的,3年內不得參加遴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愛林草、有技能、懂管理、善經營的基層林草鄉土人才。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4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內容解讀
一、《管理辦法》制定背景和意義
四川林草資源豐富,在各地林草生產一線活躍著一批紮根基層開展科技推廣服務、推動區域產業發展、帶動當地民眾增收致富的“土專家”“林秀才”。鄉村振興關鍵在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科學技術部關於加強林業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見》(林科發〔2020〕29號)《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等7部門關於印發<四川省鄉村人才振興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組通〔2021〕32號)等精神,充分發揮林草鄉土人才在加快林草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通過選聘一批省級林草鄉土專家,將有助於進一步健全基層科技推廣體系,培養更多“留得住、用得上、帶得動”的鄉村振興領頭人,破解科技推廣轉化“最後一公里”難題,對助推我省林草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為規範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遴選和管理工作,省林草局研究制定了《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激發基層和民間林草實用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林草生產一線的“科技領頭羊”作用。
二、《管理辦法》制定依據和過程
在充分調研、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參照國家林草鄉土專家遴選有關要求,參考浙江省、江蘇省等其他省份關於省級林草鄉土專家遴選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省林草局於2023年8月啟動了《管理辦法》起草工作,經反覆討論修改,形成《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9月至11月,書面徵求了21個市(州)林草主管部門,局有關處室、局直屬事業單位等有關單位意見,同時進行了網路公開徵求意見。12月,經省林草局2023年第16次局務會審議通過。12月27日,省林草局以川林規發〔2023〕6號檔案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五章十四條。
第一章“總則”共四條,主要闡述了本辦法的制定背景,明確了鄉土專家的遴選對象、遴選重點領域、遴選原則等內容。
第二章“申報和遴選”共三條,主要明確了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的遴選條件、申報程式和需提交的資料。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共兩條,主要明確了四川省林草鄉土專家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聘任管理”共兩條,主要明確了鄉土專家實行動態管理的方式,對取消鄉土專家稱號的情形以及後果進行了規定。
第五章“附則”共三條,主要明確了辦法的解釋單位以及施行時間等。
四、施行時間及有效期
《管理辦法》自2024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