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社區)森林防火獎補辦法(試行)

四川省村(社區)森林防火獎補辦法(試行)

《四川省村(社區)森林防火獎補辦法(試行)》是為進一步鼓勵支持村(社區)幹部民眾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制定的辦法。

2022年3月24日,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了《四川省村(社區)森林防火獎補辦法(試行)》,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村(社區)森林防火獎補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應急管理廳
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鼓勵支持村(社區)幹部民眾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村(社區)為35個高火險縣(市、區)城市市區以外有森林防火任務的村(社區)。
第三條 獎補條件
給予獎補的村(社區)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森林面積(不含經果林)1500畝以上;
(二)組建駐防不少於15人且經過專業培訓的火情早期處置隊伍(以民兵為主);
(三)註冊護林員防火期按規定開展日常巡護,巡護軌跡位於本村(社區)劃定的林區巡護路線、範圍;
(四)註冊護林員日均上線率不低於90%;
(五)嚴格執行村民掛牌輪流值班、“十戶聯保”等制度;
(六)防火期內本村(社區)未發生人為森林火災且相關防滅火工作成績突出。
第四條 獎補標準
按照森林面積分檔確定獎補標準,森林面積在1500畝(含)以上15000畝以下的村(社區)獎補3萬元,森林面積在15000畝(含)以上50000畝以下的村(社區)獎補5萬元,森林面積50000畝(含)以上的村(社區)獎補8萬元。
第五條 獎補程式
(一)每年防火期結束後,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所轄村(社區)當年防火工作進行自評,對符合條件的村(社區)按獎補標準對應的面積分檔,每檔分別按50%的比例向市(州)林草主管部門推薦;
(二)市(州)林草主管部門對縣(市、區)推薦的村(社區)進行覆核,覆核後將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報送至省林草局;
(三)省林草局會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市(州)上報的村(社區)進行審核,提出擬獎補的村(社區);
(四)省林草局對擬獎補的村(社區)徵求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參與包縣聯繫督導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意見;
(五)省林草局對擬獎補的村(社區)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日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六)公示結束後,省林草局會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將擬獎補村(社區)名單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審定。
(七)根據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審定的獎補名單,省林草局會同財政廳按照省級財政性資金管理決策程式相關規定下達獎補資金。
第六條 獎補資金參照各地基層組織活動和公共服務運行經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程式安排用於以下支出:
(一)火情早期處置隊伍人員的獎勵或補助;
(二)註冊護林員的獎勵或補助;
(三)林區卡防點等“兩點一哨”相關支出;
(四)購置早期火情處置的滅火物資。
第七條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負責獎補資金的使用監管和績效評價。對監管評價中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獎補資金挪作他用等相關情形的,按規定追繳獎補資金。
第八條 本辦法所指防火期以各市(州)森林防火命令規定為準;所指早期處置隊伍、護林員為四川省森林草原火情監測即報系統註冊人員。
第九條 本辦法由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內容解讀

根據《辦法》,四川將按照森林面積分檔確定獎補標準,森林面積在1500畝(含)以上15000畝以下的村(社區)獎補3萬元,森林面積在15000畝(含)以上50000畝以下的村(社區)獎補5萬元,森林面積50000畝(含)以上的村(社區)獎補8萬元。獎補資金將用於火情早期處置隊伍人員的獎勵或補助;註冊護林員的獎勵或補助;林區卡防點等“兩點一哨”相關支出;購置早期火情處置的滅火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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