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樹立敬老、愛老的良好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發【2000】13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1年3月9日
為進一步樹立敬老、愛老的良好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發【2000】13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通知(二00一年三月九日川辦發〔2001〕18號)《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孝老、助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
印發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四川省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的通知 川辦發〔2022〕2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四川省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第一條 本規定所優待的對象為60周歲(含本數)以上的老年人,身份證或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均為確認老年人身份的有效證件。第二條 建立80周歲(含本數)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並結合我縣財力實際,按照可持續、適度增長的...
為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全面提升老年人優待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意見》、《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等...
《瀘州市優待老年人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瀘州市優待老年人規定 為進一步樹立敬老愛老的良好社會風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四川省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範省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10日 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5〕13號)精神,擴大“12349”養老服務信息平台覆蓋範圍。到2017年,全市養老信息服務網路縣級系統基本形成;到2020年,基本實現養老信息平台服務覆蓋到...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四川省“十二五”人口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四川省...
根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檔案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的通知 川辦發〔2011〕66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省委老幹部局、省教育廳、省文化廳、四川省老年大學協會聯合制定的《四川省老年教育“十一五”發展規劃》印發各地,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簡介通知 四川省老齡工作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老年教育“十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