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63號印發《四川省推進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分目標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重點任務是:健全工作機制,構建標準體系,強化實施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推進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63號
- 印發時間:2015年6月24日
通知,實施方案,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辦發〔2015〕6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推進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24日
實施方案
四川省推進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進一步推進我省節能標準化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充分發揮標準對節能產業轉型升級倒逼作用,加快完善節能標準體系,著力強化節能標準實施監督,促進節能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提高節能產業質量效益。到2020年,制修訂節能地方標準50項以上,建設省級以上節能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15個左右,使我省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趨於完善,標準體系基本健全,實施與監督體系基本形成,產業政策、技術研發與標準結合更加緊密,標準自主研發能力和創製水平得到顯著提高,標準支撐節能產業發展作用更加凸顯。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的節能標準化共治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工作機制。建立聯合推進機制,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組織推動和協調配合。完善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運行機制,最佳化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流程。健全標準實施監督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產品的跟蹤監控,加大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行為整治力度。創新標準審查和諮詢評議機制,加強能效能耗數據監測和統計分析,強化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實施評估,確保強制性能耗能效指標落地見效。(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標準體系。推動各類社會組織主導或參與國家、行業節能標準制訂,提升“四川技術”、“四川標準”主導權和話語權。加快我省地方標準研製,逐步建立以國家、行業標準為主,地方標準為輔,相互銜接、協調配套,符合我省實際的節能標準體系。開展“科研標研同步”、“技術標準融合”行動,促進節能科技成果向標準加速轉化。(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實施監督。
1.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將強制性標準實施納入各地節能目標考核。強化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標準主體責任,加強對用能單位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制定落實改進措施。加快夯實企業能源計量基礎,促進企業貫標達標,提升企業節能基礎能力。〔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執行標準。
——規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利用水平嚴格進行評估和審查,未達到能耗準入要求的不予核准,未開展節能評估審查及審查未通過的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生產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煤炭、石油、有色、建材、化工等產能過剩行業和稀土等戰略資源行業的生產企業進行準入公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企業執行標準監管。組織對本地區重點耗能企業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機電設備運行、能源消耗等情況開展自查。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質監部門,全面審核企業自查報告,提出重點核查企業名單,有針對性地開展核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企業限期整改。加大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力度,及時公開能耗限額達標和未達標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能效標識產品管理。建立能效產品質量監督制度和考核體系,開展節能產品認證。加大農業機械、新型建材、節能灶具、爐具等節能產品推廣力度,逐步淘汰落後產品。加強強制性能效標準和交通工具燃料經濟性標準對接,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政府採購、能效標識制度。開展能效產品監督抽查、專項檢查和集中整治,加大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明令淘汰產品以及偽造、冒用能效標識或利用能效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營造公平市場環境。(省質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農業廳、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建築工程能效管理。建築工程設計、施工和驗收應嚴格執行新建建築強制性節能標準。公共建築在竣工驗收前必須進行能效測評和標識。政府投資或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以及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及地上部分建築面積超過1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鼓勵通過契約能源管理方式逐步完善節能改造市場機制,引導我省建築企業向節能環保和綠色建築產業方向發展。逐步淘汰落後產能及高污染、高耗能企業。(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能效對標達標行動。在機械、化工、建材、鋼鐵、冶金、有色等重點行業,針對鍋爐窯爐、電機系統及拖動設備、餘熱余壓利用、節能儀器設備以及家電辦公設備、高效照明產品、節能汽車等節能產品開展能效對標達標行動,實施標準評估評價。指導企業開展節能改造,實施系統性能效提升工程,提高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淘汰落後用能工藝設備,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力爭到2020年我省主要用能企業和主要節能產品全面達到國家能耗準入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建立完善能效“領跑者”制度,培育一批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引導企業、公共機構追逐能效“領跑者”,促進節能減排。推動我省相關產品列入國家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目錄,相關企業列入國家單位產品能耗最低高耗能產品生產企業名單,相關公共機構列入國家能源利用效率最高公共機構名單,促進我省節能環保產業向中高端水平邁進。(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引導推薦性節能標準的實施。強化政策與標準有效銜接,推動各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和履行職能時優先採用節能標準。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生產許可、節能改造、節能量交易、節能產品推廣、節能認證、綠色建築評價及公共機構建設等領域,優先採用契約能源管理、節能量評估、電力需求側管理、節約型公共機構評價等節能標準。開展公共機構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推動能源管理體系、系統經濟運行、能量平衡測試、節能監測等推薦性節能標準在工業企業的套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試點示範。開展節能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推廣高效節能鍋爐成套設備、高效節能機電設備製造、高效節能換熱設備製造、高效照明產品製造、節能機動車及相關零部件製造以及節能低溫餘熱發電、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等先進節能技術,推動能源管理體系、系統經濟運行、能量平衡測試、節能監測等推薦性節能標準的制定和套用。引導創建一批綠色商場(市場),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加快節能技術改造和新產品推廣。打造秸稈沼氣集中供氣、秸稈氣化集中供氣標準化示範工程,推進秸稈固化成型燃料、高效低排生物質爐具、生物質工業鍋爐套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商務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節能標準化服務。加快節能標準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及時更新節能標準信息,為社會提供高效便捷的標準查詢服務。鼓勵和引導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節能服務機構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供市場自願選用,增加節能標準的有效供給。加大節能標準化知識普及力度,開展標準宣傳貫徹、信息諮詢、標準比對、效果評估評價等服務工作,不斷壯大我省節能標準化服務產業。(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節能標準化科研支持力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節能技術研發與標準制定的融合,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轉化為標準。加強我省技術標準研發基地、創製中心建設,爭取創建一批產學研用有機結合的區域性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形成技術研發—標準研製—產業套用的科技創新機制。(科技廳、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二)加大節能標準化人才培養力度。完善節能標準化人才教育體系,鼓勵我省節能標準化人才擔任國際、國家節能標準化技術組織職務。加強基層節能技術和管理人員培訓,增強各類用能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執行節能標準的能力。(省質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