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大力支持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川工商發〔2015〕50號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直屬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川委發〔2014〕19號),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大力支持四川天府新區建設,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企業名稱中使用“天府新區”字樣的特別規定。在天府新區轄區內的企業名稱中使用“天府新區”字樣的,須是四川省及成都市、眉山市、資陽市政府或授權部門審批的重大項目;冠省名含“天府新區”字樣的企業名稱,需經天府新區工商局初審後轉報省局。
二、放寬企業名稱限制。允許企業名稱核准登記後1年內,有特殊原因允許申請變更登記;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後,在保留期內,允許其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申請調整登記機關;鼓勵天府新區企業名稱體現行業特點,允許使用表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可使用“電子商務”、“網路經營”或“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等用語。允許天府新區企業在牌匾中將企業名稱簡化使用;對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個人獨資、合夥企業轉型為公司的,原則上準予保留原字號名稱;允許天府新區企業申請將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置於字號(商號)之後,或組織形式之前。
三、放寬企業住所登記限制。除法律法規對經營場所有特殊規定的行業外,對物業所有人無法提交產權證明的房屋作為經營性用房的,經當地政府或者派出機構、合法市場主辦單位、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出具同意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可登記為企業的住所(經營場所);企業的住所和經營場所可以分離登記,允許“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記兩個以上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允許“一照多址”,市場主體在住所外設立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與住所屬同一天府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管轄區域的,經營場所可以申請備案,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可備案的最高數量限額,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實行“先照後證”的登記制度。按照省政府《四川工商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川府發〔2014〕42號)檔案規定天府新區全面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度。市場主體應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實行“先照後證”登記的市場主體,從事許可經營項目之前,應當依法向相關管理部門提出來申請並取得行政許可(審批),未取得行政許可(審批)的不得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五、試點推行電子營業執照。按照全國統一的標準規範,試點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載有工商登記信息,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進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規範化水平。
六、放寬經營範圍核定。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未包含的一般經營項目,登記機關可根據企業申請,靈活核定能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的經營範圍。對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辦理行政許可的一般經營項目,企業可在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前直接經營。對分支機構從事不涉及前置審批許或可經營項目的,允許分支機構的經營範圍超出企業法人主體經營範圍。申請從事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其經營範圍可使用“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字樣進行登記。
七、支持外資企業落戶天府新區。鼓勵項目在天府新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工商局登記註冊。該企業按許可權劃分屬省局登記的,省局個案授權天府新區各工商局登記。該企業屬國家局登記的,由省局幫助天府新區各工商局向國家局申請個案授權;外國投資者可以併購全自然人投資的內資企業,不受企業必須成立滿一年限制,原內資企業自然人股東可繼續保留股東身份,企業類型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
八、外國(地區)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在一年內可多次使用。外國(地區)投資者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已經提交了經公證和認證後的主體資格證明的,該投資者一年內在我省再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不用提交公證和認證後的主體資格證明原件,提交首次設立登記的登記機關證明及加蓋檔案查詢專用章的複印件即可。同一外國(地區)投資者同時在天府新區的同一工商局申請設立多個外商投資企業的,只需提交一份公證、認證後的開業證明。
九、積極支持天府新區企業創新發展。支持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專賣店、專業店等現代流通形式。支持鐵路、電信等壟斷行業改革,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國有企業兼併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採取事前介入、全程跟蹤、確定企業工商聯絡員等方式,及時提供企業登記諮詢服務。
十、積極支持天府新區農村發展。鼓勵農民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全程服務。做好農資流通領域的規範和發展,鼓勵以連鎖經營的方式設立農資經營單位。積極培育農村經紀人,發揮專業經紀人在農產品流通和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十一、指導企業發展商標戰略。推動天府新區建立“政府主導、工商主推、企業主創” 以及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大力實施園區商標戰略。指導企業制定和實施與經營發展相融合的商標發展規劃,開展商標註冊、運用、管理和保護。支持園區企業運用商標拓展國內、國際市場。支持企業依法開展馳名商標和四川省著名商標認定保護工作。推動天府新區商標運用。指導園區企業開展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的工作,為二者牽線搭橋,構建銀企對接的平台,引導和推動企業拓寬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渠道,積極緩解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揮商標無形資產在投融資領域的作用。
十二、服務企業“千百十”工程。推動天府新區開展商標戰略進園區和實施“個十百千”工程,建立商標品牌梯級培育機制工作,設立商標戰略園區指導站(點),建立園區商標信息台賬,制定園區商標發展規劃,加強園區重點企業商標指導服務工作。
十三、積極服務廣告業發展。培育扶持廣告龍頭企業,立足區域功能特色,積極調整、引導廣告產業結構調整,整合區域廣告經營資源,發揮經營優勢和特長,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和技術先進、主業突出、特色明顯、核心競爭力強的廣告實體企業,經營能力和技術水平達到國際標準的廣告公司與國際廣告市場競爭,全面提升天府新區廣告業專業水平。建立健全廣告經營資質評價體系,提高廣告經營單位資質水平。
十四、發揮廣告功能促進天府新區發展。以培育廣告產業園區、打造廣告企業品牌、發展廣告會展項目為依託,發展廣告產業園區和集群,重點培育發展一家或多家平台搭建能力好、項目名孵化能力強、產業創新意識好的廣告園區,發展具有特色的優質創意產業集群,以國家對天府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政策的廣告創意設計為核心競爭力,提升廣告服務的附加值,全面提升廣告產業的整體素質,扶持一批信譽好、實力強的廣告企業加快發展,推動天府新區大力發展。
十五、大力開展契約指導服務。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製造業的幫扶指導力度,通過諮詢指導和督促等措施,提高企業訂立、履行契約的能力,提高履約率和經濟效益。積極開展動產抵押登記,幫助企業掌握動產抵押融資的方法和程式,提高企業融資能力。加強格式條款監督,及時糾正不公平格式條款,維護行業良好形象,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十六、加大對網路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最佳化發展環境,鼓勵支持從事農業、旅遊、白酒等具有我省特色行業的市場主體,藉助現代信息技術向現代流通業轉型升級。建立完善網路經濟主體資料庫,分析本地網路交易情況,提出針對性的促進發展措施。確定一批重點網路交易網站,對重點網路交易網站建立重點聯繫、重點指導服務制度。
十七、加大企業字號(商號)保護力度。在天府新區市場主體準入登記中,嚴格限制非所有權人使用馳(著)名商標作為企業字號,挖掘、提升企業字號的品牌價值,加強對“傍名牌”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引導和支持企業制定和實施企業字號、商標一體化戰略,運用企業字號搞好資產運作,提高天府新區核心競爭力。
十八、加大對天府新區企業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加強天府新區企業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把天府新區重點企業作為我省商標專用權保護的重點服務對象,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指導企業進行海外商標權益的保護。
十九、建立行業主管信息溝通制。繼續推進政府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對天府新區企業發展的總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引導投資者及時調整投資方向,為政府巨觀決策和制定產業政策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