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0年9月1日,時任中共四川省委員會書記
劉奇葆提出天府新區規劃。此後一般稱為“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區”。
2011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區規劃建設委員會,下設協調督導小組、規劃小組、政策與專家小組和辦公室。
2014年10月2日,
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命名為四川天府新區,並明確為
國家級新區。
自國務院批覆設立四川天府新區後,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員會、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在中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未正式批覆四川天府新區管理機構之前,由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代行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並組建臨時工作機構。至2015年1月,臨時工作機構已正式運行,下設綜合行政、政策法規、規劃建設、經濟發展、投資促進五個工作組,人員主要從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省直部門和成都、眉山、資陽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新區管理機構抽調,主要職責是承擔天府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開展支撐新區發展的政策研究、規劃管理、重大產業布局、重大項目推進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協調解決新區在推進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督促成都、眉山、資陽三個片區管理機構加快推進天府新區建設。
2014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天府新區工作安排方案和四川天府新區管理體制方案》(川辦函〔 2014 〕 155 號),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會議審議《四川天府新區管理體制的建議方案》。
2015年3月,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編辦復字 〔 2015 〕 32 號),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 室(川編髮〔 2015 〕 22 號)。
2015年12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決定任命了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常務副主任和副主任4名領導。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四川天府新區臨時工作機構內設5個工作組:
綜合行政組
政策法規組
規劃建設組
經濟發展組
投資促進組
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常設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內設6個機構:
綜合行政處
政策法規處
規劃建設處
經濟發展處
投資促進處
發展促進中心
對口領導單位
人員編制
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臨時工作機構人員主要從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直部門和成都、眉山、資陽三市發展改革委和新區管理機構抽調。
主要職責
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承擔天府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開展支撐新區發展的政策研究、規劃管理、重大產業布局、重大項目推進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協調解決新區在推進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督促成都、眉山、資陽三個片區管理機構加快推進天府新區建設。
現任領導
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