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天府新區創新研產業功能區建設的意見

天府新區創新研發產業功能區(以下簡稱“功能區”)是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區域,是重要的創新驅動發展改革試驗區。功能區位於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中部,第二繞城高速以北、東山快速通道以西、益州大道以東,由興隆單元、煎茶單元和永興單元三個產城單元組成,總面積56.2平方公里。為加快推進功能區建設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天府新區創新研產業功能區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支持政策,

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圍繞把天府新區建設成為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創新研發、成果轉化、科技服務、高端產業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等為重點,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聚集世界一流研發機構、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努力把功能區建設成為國際一流創新科技城、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基地、天府新區創新驅動策源地和我省綠色低碳環保的創新驅動改革試驗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聚集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0家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研發設計機構和新型科研院所50家以上,建設企業技術中心50家以上;引進院士專家團隊10個、青年拔尖創新創業人才1000人;建設綜合類、專業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80萬平方米,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3000家以上;引進各類風險投資機構100家、金融機構30家,建立各類創新創業引導性基金及信貸風險資金300億元;獲取專利授權3000件以上,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專利)1000項,力爭實現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1000億元,初步建成帶動全省、輻射西部、面向全國的創新驅動策源地。

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設創新研發集聚區。
吸引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頂尖企業的研發機構入駐,引進和建設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研發設計)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積極爭取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共建科技研發園區,實現創新研發資源聚集,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及協同創新能力。
(二)加快建設企業孵化成果轉化體系。
集中布局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和中試基地,鼓勵支持一批專利和專利組合項目實施轉化和產業化,孵化、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引進建設一批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場,支持創新創業。規劃建設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組織,打造高端產業的共性技術公共服務平台,打通科技和經濟結合、成果轉移轉化通道,積極吸引各類科研成果來功能區轉移轉化。
(三)加快建設高端產業示範區。
瞄準高端產業、產業高端,加大開放合作力度,強化產業創新發展配套,加快引進一批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重大產業化項目入駐發展。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高端產業,建設大數據、雲計算、移動電子商務、北斗衛星導航、雷射等一批特色新興產業基地。
(四)加快建設科技服務體系。
建設一批文獻信息、科學儀器、評估認證、技術轉移等科技中介服務平台,推動全省各類科技服務資源面向功能區開放共享。大力發展會計、審計、律師、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和併購重組,推進科技成果資本化。引導發展科技專營支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爭取功能區成為國家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搭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質押融資、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務平台。
(五)加快體制機制創新。
建立市場導向技術創新機制,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創新人才流動、評價、激勵、使用機制,充分激發創新創業人才活力動力。加強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探索下放部分行政管理許可權,提高功能區公共服務水平。改革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建立財政投入與社會資金搭配機制,促進政府引導支持和企業投入主體作用有效結合。

支持政策

(一)支持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為突出功能區在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支持將其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實施後“一區多園”的建設體系。
(二)支持科技人才柔性流動。
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完成崗位和契約約定工作任務的前提下雙向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創新轉化活動。健全科技人才流動機制,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創新人才有序流動。實行功能區人才“綠卡”制度,區內高層次海外人才在子女入學、落戶、簽證、購房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
(三)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允許在讀大學生、研究生經學校批准參與創業,創業實踐業績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計入學分。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設立大學生創業場。省、市科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支持。
(四)設立科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
在省、市支持天府新區建設發展及科技、人才發展相關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由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統籌安排,用於入駐功能區的科技型企業初創階段扶持、科技人才引進培養、創新團隊資助等。
(五)完善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
以作價入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和分紅激勵等政策激發功能區內企業、高校、科研單位的成果轉化積極性。實行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新機制,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成果轉化處置權,轉化收益中至少70%歸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所有。
(六)支持入駐創投金融機構。
吸引金融機構集聚發展,功能區對入駐的創投、金融機構在購買、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以及進入功能區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補貼。自建自用辦公用房所需土地,按照土地拆遷整理成本掛牌出讓。落實科技型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對銀行機構向功能區內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損失,依法給予適當補償。
(七)優先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
支持功能區申請國家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公司按照“六真”原則(真公司、真資產、真項目、真支持、真償債、真現金流)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科技型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支持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鼓勵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構建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八)自主確定土地類適用稅額標準。
功能區所涵蓋鎮的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確定,報財政廳、省地稅局備案。
(九)開展土地政策創新試點。
依據《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區總體規劃》編制天府新區創新研發產業功能區專項規劃,功能區的起步區建設用地增加至15平方公里,增加的建設用地在天府新區批准的總規模中統籌確定;根據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時序和重大科技項目發展需要適時依法調整土地規劃,規劃指標由省統籌。所需計畫在天府新區單列計畫中解決;占補平衡在省政府指定的市(州)實行易地占補平衡;土地報征由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報成都市人民政府,經國土資源廳審查後報省政府審批。
(十)支持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
鼓勵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積極獲取智慧財產權,對專利實施與產業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企業予以激勵;支持開展專利信息利用、專利戰略研究、重大經濟活動和科技項目智慧財產權評議,鼓勵功能區內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優勢培育工作。加強對功能區內企業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積極提供專業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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