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2016—2020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川委發〔2015〕21號),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我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支撐全省經濟加快轉型升級發展,形成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新動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結合四川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創成果、促轉化、強產業”思路,以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為目標,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主攻方向,以先行先試、示範帶動為牽引,著力打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通道,建立符合科技創新和市場經濟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技術、資本、人才、服務等創新資源深度融合,推動科技成果向市場流動、向產業滲透、向民生輻射,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加快建成國家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奮力推進四川“兩個跨越”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改革創新。著力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和制度,打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通道,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
(二)市場導向。聚焦經濟社會發展與產業轉型升級重大需求,強化企業主體,發揮市場在配置科技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向創新創業集聚。
(三)政府引導。加強政府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營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
(四)示範牽引。圍繞重點產業、行業、區域,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企業、機構、基地試點示範,輻射帶動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五)協同推進。加強與國家、市(州)、縣(市、區)和部門之間聯動,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社團組織、中介機構等作用,合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三、主要目標
圍繞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系統部署。“十三五”期間,實施一批符合產業升級方向、短中期見效、投資規模與產業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建成功能完善、運行高效、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法規政策進一步完善,技術交易市場繁榮活躍,形成以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以市場化交易平台為載體、以專業化服務機構為支撐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格局。
到2020年,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2000項(其中: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500項,推廣套用先進成熟適宜技術成果1500項),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化服務機構1000家,全省技術契約登記交易額累計2000億元。
四、重點任務
(一)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領示範。堅持企業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發揮企業在成果轉化投入、項目示範、區域發展帶動等方面的作用,讓企業成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實施者、投入者、受益者、引導者。
1.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圍繞我省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和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七大優勢特色產業,以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裝備、軌道交通裝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15個專項,遴選並組織實施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優勢強、支撐經濟社會發展作用明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等中試放大、技術熟化、工程化配套和產業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項目,推廣套用一批先進成熟適用技術成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推動更多套用類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形成一批既利當前、更惠長遠的新產業領域和經濟成長點。
(1)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產業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高端積體電路、基礎核心軟體、雲計算與大數據系統、信息安全產品、AR/VR(增強現實/虛擬現實)安全可靠自主晶片、物聯網射頻識別產品、工業機器視覺產品、汽車中控系統等中試和產業化。
(2)實施智慧型製造裝備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數控工具機及自動化裝備、智慧型裝備功能部件、工業機器人、數位化車間、3D列印裝備、油氣鑽采及石化成套設備、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設備、高端配套零部件等中試與產業化。
(3)實施軌道交通裝備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大功率電力機車及關鍵部件、新制式軌道交通車輛及配套裝備、鐵路運營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先進軌道交通裝備核心零部件、鐵路專用施工設備等產業化開發套用。
(4)實施節能環保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節能環保裝備、節能環保材料、節能技術、環保技術的中試及工程化。
(5)實施生物醫藥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化學藥、生物技術藥物、可誘導組織再生材料、醫療器械、移動醫療裝備等的中試及產業化。
(6)實施新能源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核電、儲能等關鍵技術及產品的產業化開發。
(7)實施新能源汽車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電機、電控、動力電池及材料、車身輕量化及整車設計、製造技術等產業化開發套用。
(8)實施新材料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石墨烯、玄武岩纖維、釩鈦、稀土、新型半導體材料及器件、高性能特種纖維及其複合材料、3D列印用複合材料、發泡型複合材料、氣凝膠、表面改性材料等中試套用產品開發及產業化。
(9)實施航空航天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大型飛機複雜結構件及控制系統、航空燃料、航空發動機、民用大飛機航電與航空運行及空管技術、無人機、航天宇航產品、航天伺服控制系統、航天火工技術、國產衛星通信系統及成套設備等中試及產業化。
(10)實施先進電力裝備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水電(火電)機組及控制系統、電力安全綜合檢測系統等中試及產業化。
(11)實施現代中藥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中藥材規範化種植、中藥飲片、創新中藥、重要大健康產品、已上市中藥材大品種二次開發等中試及產業化。
(12)實施特色現代農業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農、林、畜、水產新品種,綠色安全生產技術,農產品加工,無公害儲運保鮮及農機裝備等創新成果套用推廣。
(13)實施傳統優勢特色產業改造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名優特現代物流技術改造提升紡織、絲綢、建村、飲料食品等傳統產業。
(14)實施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機器人和高精密數控工具機為代表的光電技術、國產衛星移動通信成套設備、新型功能材料、功能器件等中試及產業化。
(15)實施國際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專項。重點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現代農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的國際合作成果中試和產業化示範。
2.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建設。根據企業科技成果創造能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及隊伍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投入及獎勵、企業成長性、行業影響等情況,著力培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支持示範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等;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技術研究院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共同開發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產品;支持企業主動吸納、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建立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創新聯盟、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等國際科技合作平台。
3.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依託成都、綿陽、自貢、樂山、德陽、攀枝花等國家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國家大學科技園等創新資源集聚區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企業等,引導一批科技成果對接特色產業需求轉移轉化,建設一批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結合縣(市、區)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承載能力、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科技報告制度實施、區域特點、產業特色、科技創新等情況,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加快綿陽科技城科技成果轉化集散地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互動融合。
(二)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建設。
1.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匯交系統。制定科技成果信息採集、加工與服務規範,加強科技成果管理與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的有機銜接,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按規定提交科技報告並進行成果登記,鼓勵非財政資金完成的科技成果進行成果登記;建立並推廣全省統一、各市(州)、各部門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線上登記匯交系統,實現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科技成果、軍民融合科技成果和智慧財產權信息匯聚。依法向社會公布科技項目實施情況以及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等信息,為科技成果信息查詢、篩選等提供公益服務。
2.建立技術交易網路系統。以需求為導向,連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集聚成果、資金、人才、服務、政策等各類創新要素,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平台。完善我省技術交易市場,開展信息發布、融資併購、公開掛牌、競價拍賣、諮詢輔導等專業化服務,積極融入全國技術交易網路體系,形成主體活躍、要素齊備、機制靈活的服務網路。
3.加強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建設。搭建軍民兩用科技成果對接平台,建好軍民融合技術轉移中心、軍民兩用技術交易中心、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基地)。健全軍民兩用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對接機制,發布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定期組織開展對接活動,促進軍民融合科技成果雙向轉化。設立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軍民融合技術轉化套用。
4.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平台建設。建設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掛牌交易,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市場化評估機制。開展“網際網路+”協同製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綠色生態、人工智慧等融合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布局,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能力。開展重大科技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為戰略規劃、政策制定、項目確定等提供依據。加強專利信息服務平台建設,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專業化專利信息服務。
(三)大力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化服務機構。
1.加快推進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建設。以市場為導向,堅持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整合西南地區創新創業資源,發揮科技創新資源集聚優勢,以成都高新區為基礎,成都市、天府新區、綿陽科技城為核心,建成“立足四川、帶動西南、輻射全國、面向世界”的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重點打造2萬平方米的西南技術轉移聚集區。探索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評估機制,構建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評估體系,建立適應不同類型科技成果特點的評價評估標準和方法,培養科技成果評價評估專業人才隊伍。開展科技成果掛牌交易、拍賣試點,探索與傳統對接、交流、展示、洽談交易模式相結合的技術交易新模式。
2.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應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專業化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機制,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智慧財產權管理和市場運營。推進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披露與管理制度,開展科技成果資源梳理。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與企業聯繫的長效機制,建立面向企業的科技成果套用和合作轉化的技術服務站點網路、信息服務平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供給與需求的精準對接,推進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市場、產業、企業流動。推進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年度報告制度。
3.打造區域性和行業性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加強區域和行業間資源共享與優勢互補,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建立區域性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機構,依託行業龍頭企業和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支持建設行業性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服務網路體系。支持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機構,促進技術成果跨國界輸入與輸出,形成技術市場大流通格局。
(四)強化財政金融對科技成果轉化助推作用。
1.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平台。建立完善“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項目庫”,為創業投資、科技貸款、科技擔保、科技保險提供持續不斷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支撐。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融資線上服務平台,根據不同企業的需求和特點,對接科技型中小企業銀科對接信息服務平台、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系統、四川省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四川省科技金融共享服務網路平台,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開展常態化的科技金融產業對接活動,通過項目路演、專題培訓、主題演講、對接洽談等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與金融資本對接,組織和承辦中國(西部)高新技術產業與金融資本對接推進會等活動。
2.開展科技金融股權債權融資工作。設立“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帶動金融資本、民間投資、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資者參與科技成果轉化。鼓勵軌道交通、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基金參股子基金,加大對本領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力度。引導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民間資本等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大力推進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形成銀科聯動機制。
3.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設立“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計畫”,引導企業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項目和平台建設。發揮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助資金等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在信用增進、風險分散、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綜合運用創業投資、風險分擔、保費補貼、擔保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吸引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五)強化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
1.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勵機制。加快落實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等改革舉措,給予重要貢獻科技人員現金、股份或出資比例等獎勵和報酬。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激勵科技成果發明人積極轉化成果。在全省選擇30所高校開展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科技成果轉化等全面創新改革試點。開展科研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大學生、科技人員帶成果到各類孵化載體創新創業,在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業績可按規定計入學分。鼓勵高校院所增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崗”。支持高校、企業、孵化機構、投資機構等開設創新創業培訓課程,鼓勵經歷豐富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等擔任創業導師。
2.建立多層次技術市場人才培訓體系。建設好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人才培訓基地。依託有條件的高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和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根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人才的需求,科學設定培訓課程,開展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把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化隊伍、領軍人才和技術經紀人,納入各級政府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加強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的合作,聯合培養國際技術轉移人才。
3.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建設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務平台,提供科技諮詢、人才計畫、科技人才活動、教育培訓等公共服務,實現人才與人才、人才與企業、人才與資本之間的跨界協作和互動。積極推進省校省院省企戰略合作,實施“千人計畫”、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畫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吸引國內外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為引進海外創新創業資源搭建平台和橋樑。
(六)加強重點領域科技成果創造。
1.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專項。深掘成果源頭,實施信息安全與積體電路、雲計算與大數據、航空與燃機、新能源及智慧型網聯汽車、高檔數控工具機及機器人、新型功能材料、中醫藥關鍵技術及大品種、現代生物技術、農林畜新品種創製、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等重大專項,著力攻克一批支撐產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關鍵核心技術、瓶頸技術、共性技術,形成一系列專利組合和技術標準。
2.開發科技創新產品。支持企業自主開發創新產品,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的重點新產品和戰略性創新產品。重點支持培育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3C認證、國際標準、綠色環保等認可證明,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的重點新產品。重點支持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價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顯著作用,對行業技術進步具有重大影響,取得重大技術突破,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
(七)大力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
1.發展眾創空間。依託行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打造“孵化+創投”、“網際網路+”、“孵化器+商業空間”、創新工場等孵化器,形成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專業園區的階梯型孵化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率。支持中韓創新創業園、中國—紐西蘭獼猴桃聯合實驗室、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等國際科技合作平台建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等重點領域建設一批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內容、專業服務水平高、創新資源配置優、產業輻射帶動大的眾創空間。
2.促進創新資源共享。圍繞區域特色產業發展、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者需求,依託市(州)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創新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者提供從實驗研究、中試熟化到生產過程所需的儀器設備、中試生產線和科技服務資源,降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成本。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牽頭或參與建設科技創新共享平台;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研發機構,促進創新資源共享共用。
3.打造創新創業文化品牌和團隊。積極開展中韓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四川青年創新創業創富大賽、“創青春”四川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業天府—菁蓉匯”等創業活動、創業沙龍、創業培訓,培育一批創新創業文化品牌、團隊和載體。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創新創業故事,傳播創新創業模式、推廣創新創業經驗,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創新文化。
五、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組織推進機制。建立由省領導召集、省直有關部門參與的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形成科技部門、行業部門、社會團體等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建立年度工作檯賬,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在推進工作落實中,建立重大事項、重大舉措、重大項目的會商、徵求意見、專家諮詢、情況通報等制度,務實高效推進工作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法規政策體系。修訂《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法制保障。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和相關激勵政策,建立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科技人員分類評價體系,增加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在職稱評定、崗位聘用中的權重。鼓勵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或者離崗創業。加強法規政策的宣講解讀,認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開發和技術交易財稅優惠政策,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構建科技成果信息發布與對接機制。依託四川省科技成果信息匯交系統等平台,通過發布會、對接會、新媒體等形式,重點對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節能環保、現代農業、生物醫藥、現代中藥等新興產業的科技成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發布,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科技成果信息發布機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常態化對接機制,組織開展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對接交流活動,實現供需對接、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促進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市場中的流動和轉化。依託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綿陽科技城國際科技博覽會等大型科技成果展覽交易平台,推動科技成果與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產業發展有效對接,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
(四)強化地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健全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網路,強化市(州)、縣(市、區)科技部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職責。市(州)、縣(市、區)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加強基層科技管理機構與人才隊伍建設,搭建產學研合作信息服務平台,幫助中小企業尋找吸納科技成果,宣傳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
(五)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年度報告制度。科研院所、高校應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取得的總體成效和面臨的問題、成果轉讓、許可和作價投資、產學研合作、成果轉移轉化績效和獎懲等情況作為年度報告主要內容,按規定格式於每年2月28日前將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年度報告報送本單位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後於3月31日前報送科技和財政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