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傷亡賠償辦法》和《四川省電源開發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在2013.05.03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傷亡賠償辦法》和《四川省電源開發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3.05.03
- 實施時間:2013.05.03
經2013年4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傷亡賠償辦法》和《四川省電源開發權管理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現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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