囉哩回回,生活於元代的吉普賽人,後逐步融入中國部分民族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壽保險
- 時代:元代
- 性質:吉普賽人
- 特點:逐步融入中國部分民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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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釋義
“囉哩”也寫作“羅里”、“剌里”、“盧里”、“柳里”等,波斯文發音為Luri或Lori,其意為放蕩、可愛的、音樂家、輕浮的、街頭乞丐、吉普賽人等,其原始意義是吉普賽。
《元史》卷四《順帝紀》至正三年(1343)六月條記事說:“是月,回回剌里五百餘人濟河寇掠解、吉、隰等州。”日本學者田坂興道在其名著《中國回教的傳入和發展》中引此條後解釋說:“剌里,當即《元史》卷一○五《刑法志·雜犯》條之‘諸囉哩回回為民害者,從所在有司禁治’之囉哩,想系波斯語Luri之音譯,為一種流浪種族名。意為流浪者、乞丐。”他在另一處說:“剌里、囉哩,波斯語lori之對音,有流浪者、乞丐之義。”
歷史淵源
楊志玖(回族)的《元代的吉普賽人──囉哩回回》一文中認為,元代有一種從波斯移居我國的“囉哩人”。“囉哩”也寫作“羅里”、“剌里”、“盧里”、“柳里”等,元大德年間到中國,當時主要居住於甘肅、陝西一帶。被稱為“囉哩回回”。波斯詩人菲爾道西(約935—1020或1025年)曾這樣描寫“囉哩人”的生活:
今日囉哩人,仍如先王諭。
足下無寸土,浪跡天涯里。
流浪複流浪,犬狼為伴侶。
盜竊與搶劫,聊以維生計。
“囉哩”應當是國家名。根據寫於公元943年的波斯文獻和法國東方學家費琅的注釋,印度與波斯相鄰近的沿海地區,有“囉囉海”和“囉囉國”、“囉囉城”,“囉囉”的發音是Lari、Larwi、或Lar。其實這發音寫作“囉哩”更為恰切。
按楊志玖先生的論斷,“囉哩人”就是吉普賽人。元代有〔回回曲〕曲牌(南戲《牧羊記》等曾用之),當與善歌舞的“囉哩回回”有關;今安徽貴池儺戲有“舞回子”,王兆乾先生介紹說:“舞回子由二人扮演,均帶棕色面具,頗似波斯人膚色。” [王兆乾輯校《安徽貴池儺戲劇本選》] 宋代“打夜胡”──鄉人儺的扮演者常常來自波斯的回回──囉哩回回。
而吉普賽人則往往喜歡給人看手相,楊志玖先生根據甘肅永登縣薛家灣人祖輩流浪、以占卜算卦看手相謀生等風俗,認為他們就是元代“囉哩回回”,即吉普賽人的部分後裔。
元代的囉哩回回
萬名囉哩男女於5世紀從印度到達波斯(伊朗),這可能是他們首次離開故鄉。但這次人數不多,而且是被邀請去的。五百年後,即公元10世紀後,由於在阿富汗的突厥人的興起和向外擴張,囉哩人被迫從印度流入波斯,以後又從波斯向西向北遷徙,遍布歐洲各地。他們到達英國的時間約在1500年。
到中國來的囉哩人應當是蒙古西征從波斯帶回來的,也可能是自動流浪到中國來的。最早的文獻記載見於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顯然在此以前若干年他們已經到達中國。這比他們到達歐洲特別是西歐國家的時間都早得多,這時自然也不會有吉普賽這一名稱。
從《元史·成宗紀》和《元史·刑法志·雜犯》所記兩條有關史料推測,囉哩人在中國的分布地區應較廣泛,人數亦應不少,否則不會因有個別地區和少數人“擾民”而驚動中書省臣上奏並載於國家法典。又從《元史·順帝紀》至正三年記事可知,剌里人當時在陝西或甘肅地區當為數不少。至於他們是怎樣“擾民”和“為民害”,雖史無明文,但有一條材料似乎能透露一點訊息。元末明初學者高啟為胡松所撰墓志銘中有一段說:
以省銓為寧國路涇縣(今屬安徽)典史。有時制,“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者不得復”,西域流戶數百人因恃以為暴。所過掠財畜、辱婦女,民束手不敢拒,相驚若冠至。及涇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語眾曰:“吾在,若無憂也。”即出勞之於郊,誘閉佛寺中。呼其奠諭曰:“制言不得復毆者,民耳。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當率酒米相餉,否則知有法爾。”酋愕,遂戢其眾亟去,無一人敢嘩。君親送出疆以歸。民羅拜馬首曰:“策公縣幾殘矣。”
此外“西域流戶”雖未明言其為囉哩或剌里,但“流戶”與囉哩的流浪習慣頗為相似,又是來自西域,此其一;他們的作為是些“擾民”和“為民害”的事,與元政府所禁止的囉哩的行徑案情相同,此其二;吉普賽人社會組織為部落為單位,部落酋長有極大權威,受到部落成員的尊重。文中胡松與酋長交涉妥當後部眾即散去,符合吉普賽人的組織規則,此其三。這是筆者推論的根據。在沒有確鑿的證據以前,姑且如此立論。或不致離題太遠,又有一巧事:今安徽涇縣雲嶺有羅里村,為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軍部所在地,是否為囉哩人流徙至此而得名?村中有柳姓人,是否為囉哩人姓氏?事涉臆測,似乎離奇。若能實地調查或取得文獻佐證,變假說為實事,亦史壇一快事也。
據墓志銘,胡松任涇縣典史時在元文宗後,他死於至正十七年(1357)年八十四,以七十致仕之例,致仕時當在至正三年(1343)。西域流戶至涇縣擾民事件亦當在此前或此年。若然,則與剌里回回渡河寇掠一事南北交相呼應。
至於囉哩、剌里被稱為回回,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來自波斯,而波斯、阿拉伯人在當時是被稱為回回的。根據吉普賽人多信奉其所在國的宗教的事例,他們應當是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其中一部分可能融合於廣大的回回人中。但由於這個民族固有的特性,大部分人在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上可能仍頑強地保持其獨立性,或因久居漢地而受漢人的影響。
由於生活習慣和謀生手段的特殊,吉普賽人在歐洲多遭歧視和迫害。他們在元代的“擾民”和“為民害”,自然會引起民眾的反感和政府的取締。但元政府只是下令禁止或令他們屯田務農,而禁令的效力又大成問題。如墓志銘所說,他們的行動還受到元政府的保護。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元朝的民族分化和對色目人的優容政策。也應看到,對這一外來民族的不理解,不能或不願認識到他們本質上的某些優點,以致產生民族間的隔閡、誤會和反感,在當時的情況下,也是很難避免的。
元代以後的囉哩人
囉哩回回在明代也有記載。約在成化二年(1466)後,秦州(治今甘隸天水市)知州秦紘記秦州事說:
秦州有囉哩戶,乃回回別種。漢人不與通婚姻,自相嫁娶,有以兄弟娶姊妹者,有以姑姨配甥侄者。予訪得清水、秦安等縣,亦有囉哩,乃移文各縣,令其共為婚姻。
稱他們為“回回別種”,似乎認為這些人與一般回回人不同,可能這時他們已不信伊斯蘭教,生活習慣已發生變化。他們的婚姻制度與西方學者所述吉普賽人婚俗相同,即不同異族結婚(現在已不嚴格了)。這樣選擇對偶的機會就少,自然會發生近親結婚現象。這倒證明囉哩確實是吉普賽人。秦紘這個清官給囉哩人辦了一件好事,即使如此,他們的結婚範圍仍然限於本族。
這些囉哩人又被官方稱為“囉賊”。據乾隆二十九年(1764)《直隸秦州新志》和光緒十五年(1889)《重纂秦州直隸州新志》“武備”門記載:
嘉靖三十八年(1559)秋七月,囉賊盜掠清水縣,典史喬學中流矢死。
馬友忠,《萬曆武功錄》作馬有忠,此書卷一有《囉賊馬有忠列傳》,稱其為“囉哩酋長”,謂其於下亥(萬曆十五年)冬,出略鳳翔(今屬陝西)諸郡。次年春,亡抵於秦州石門山,與當地饑民、礦工等結合,至百餘人,據險自守,後為明軍擊散,不知所終。此事在前述馬友忠據清水縣石洞山後。本書傳後作者的《贊語》引張給諫(希皋)疏說:“囉哩者,‘回賊’殘黨也。”這和上引秦紘稱囉哩為回回別種說法類似。至於稱“囉賊”或“回賊”,足見統治者對他們的蔑視和歧視。明代後期,政治腐敗,天災頻仍,饑民成群,他們和囉哩聯成一氣,共同為生存而鬥爭,這是促使囉哩人起事的重要原因,受歧視和鄙視的地位也是使囉哩人不滿和起事的一個因素。
由於資料所限,清代囉哩人的情況暫無可述。據甘肅友人說,天水市(秦州)現已無囉哩人,可能他們已流徙他鄉,也可能部分融合於回族或漢族之中,尚需深入調查。但據前引《元史·順帝紀》、《池北偶談》及上面幾條材料,可以看出,陝西和甘肅兩省應是元明兩代囉哩人散居的主要地區。今天的甘肅蘭州市以北的永登縣境內的薛家灣,仍有號稱“中國的吉普賽人”的居民。據蘭州大學中文系蘭天絲綢之路考察隊的調查,他們是在一百多年前從外地流浪到這個村的。全村有高、柳、劉何四大姓,相互通婚,姑娘不外嫁,小伙子一般也不娶外村姑娘。解放前,他們過著流浪生活,一輛毛驢車拉著自己的妻子兒女走鄉串鎮,四處算卦。解放後,他們有了土地,逐步學會經營農業,但至今仍以算卦為業,主要農活僱人來做。他們信仰周公、桃花娘娘和無量祖師,這同他們的職業有關。在體質上,與當地漢人已無大差別,只是臉型略瘦長,下巴微突,有些人瞳孔顏色較淺,多數人則是黑的。他們已不信伊斯蘭教,不能稱為回回了。
從上面的敘述可以肯定,他們是真正的吉普賽人,而且是元明兩代囉哩人的後裔。第一,他們還是在甘肅省內流動,雖然不在秦州。第二,他們的職業,還是像世界上其他的吉普賽人一樣,以外出算卦為主。第三,他們信仰的神祇周公和桃花娘娘,是元代的傳說人物。《元曲選》有《桃花女破法嫁周公》雜劇,說的是洛陽人周公(不是西周時的周公旦)算卦甚靈,曾算定石婆婆子石留住應於某夜死去,被桃花女破其法得不死,周公知桃花女術高於己,求桃花女嫁其兒子,實欲作法害之。桃花女知其詭計,一一破之,最後嫁其子。囉哩人大概是看過這齣戲,知道這兩個人善於占卜,因而拜為祖師。第四,他們的族內婚制是典型的吉普賽人婚制。第五,他們的姓氏雖是漢姓,但也不無囉哩人的痕跡。如一節所說,蘇聯中亞有柳里(liuli)人,柳、劉是否為liuli的譯音?至於高姓,則在伊朗某些省內對吉普賽人的稱呼有高達利(Gāodārī)、高把子(Gāobāz)等名,是否為高姓所據之譯音?此說似近穿鑿,但羅里在元代亦可作為人名,至其子孫則可取其首字或末字為姓,則非絕不可能。姑擔出以備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