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質量失信企業名單

指導意見,違規行為,

指導意見

2015年7月3日,質檢總局發布了關於加強嚴重質量失信企業管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建立嚴重質量失信企業名單時,可重點考慮。

違規行為

建立嚴重質量失信企業名單時,重點考慮以下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1、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未達到企業自我聲明和承諾的標準水平,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情節嚴重的;
2、企業不具備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條件,存在重大管理隱患,並且未依法取得有關證照,或取得的證照被吊銷的;
3、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後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或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不履行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不履行主動召回義務,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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