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復稅收思想是指嚴復經濟思想受亞當·斯密的影響頗深,在理財上主張自由放任。對賦稅,嚴復首先強調“治人者” 向“治於人之人”征課,系出於實現“公利”的需要。因而,繳納賦稅是“國民之公職” (《原富》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第845頁按語)。賦稅是國家“取之於民者還為其民”,賦稅征課以“賦無厚薄唯其宜”為原則。嚴復反對一味主張輕稅,說:“就令不征一錢,而徒任國事之廢弛,庶績之墮頹,民亦安用此儉國乎? ”認為賦稅之“宜” 以人民的負擔能力為轉移。他說:“民非畏重賦也,薄而力所不勝,雖薄猶重也”。
主張國家“為民開利源,而使之勝重賦”。同時,稅率的增加必須堅持課徵“不越賦出有餘”(以上引文均見《原富》第893頁按語)的原則。在賦稅的課徵對象上,嚴復贊成斯密的反對向資本課稅,認為“欲財生必不宜於母財而加之賦稅”,如果“加賦稅於母財者,無異司汽機者,欲泛力之長,而奪其薪炭也”(《原富》第847—848頁按語)。主張對工資課稅,認為如果工資於生活“有餘而取之,於民生為無傷”(《原富》第848頁按語)。 對中國的賦稅問題,認為其主要弊端是“盡於取下至多而納之府庫者寡”(《原富》第864頁按語)。並視厘金為“天下之弊政”(《上今 皇帝萬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