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定應試人事例敕

《嚴定應試人事例敕》是唐代李純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嚴定應試人事例敕
  • 作者李純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嚴定應試人事例敕
自今已後,州府所送進士,如跡涉疏狂,兼虧禮教,或曾為官司科罰,或曾任州儲小吏,有一事不合入清流者,雖薄有詞藝,並不得申送入。如舉送以後事發,長吏奏停見任,如已停替者殿二年,本試官及司功官見任及已停替,並量事輕重貶降。仍委御史台常加察訪。

作者簡介

李純(778—820年)唐朝皇帝。806年—820年在位。唐順宗長子。貞元二十一年(805年),宦官俱文珍迫唐順宗禪位,擁他即位。即位初年,平定了四川劉辟、江南李錡叛變。後整頓江淮財賦,招降河北強藩魏博節度使田弘正,並集中全力消滅淮西節度使吳元濟,使其他藩鎮相繼降服,暫時實現了全國的統一。他寵信宦官,迷信佛教,晚年服“長生藥”,元和十五年(820年)為宦官毒死。廟號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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