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鳴樂器現代樂器分類法中的一大類樂器。這類樂器以一定形狀的發聲物質為聲源體,在自由狀態下(不予變形或附加張力等)受激發聲,無其他媒介振動體。概述 體鳴樂器主要包括打擊樂器類中除鼓外的其他樂器;還包括傳統分類法未能列入的一些樂器,如口簧、散扎(非洲)、八音盒、玻璃琴等。此外,還包括一些常用作樂器的生產和生活器具,如缶、水盞(中國古代)、樂杵(中國台灣省)、樂杯(歐美)和賈爾達倫格樂碗(印度)等。還包括仿聲器或效果器,如樂砧、橇鈴和蹄聲殼等。
簡介,歷史沿革,外形結構,種類,演奏方法,
簡介
拍板,中國碰奏體鳴樂器。又稱檀板、綽板,簡稱板。用於戲曲、曲藝和器樂合奏。古時由西北傳入中原。唐代用於散樂,宋代用於民間說唱、民間器樂、教坊大樂和馬後樂,元代用於宮廷音樂和雜劇,明、清用於宮廷和民間音樂。現代拍板多以3塊長方形紫檀 、紅木或黃楊木板組成。板長18~20厘米,寬4~6厘米。前兩塊板用絲弦纏繞,然後用布帶與後面的單塊木板連結。以左手執後板,撞擊前兩塊木板發聲。拍板常與板鼓合用,由鼓手兼操。拍板也流傳於蒙古族和滿族中。
閩南文化南音中,拍板也是一種重要的樂器。南音拍板,由五塊板組成。用荔木製作,板長約26厘米。中間三塊板平整,外側兩塊板稍長稍厚,一面平整,一面削成半圓形。上端用繩穿系在一起。 演奏時,雙手持拍板,三塊握在左手,兩塊握在右手,互相撞擊發音。
歷史沿革
拍板簡稱“板”,古時多用檀木製作,又名“檀板”。唐玄宗時,梨園樂工黃幡綽善奏此板,故又稱“綽板”。到了元代,拍板用於宮廷宴樂,也是雜劇的伴奏樂器。近代,拍板廣泛用於民間器樂合奏和地方戲劇伴奏。拍板由少數民族傳入,流行於唐代。宋以後不僅用於宮庭雅樂,也用於說唱藝術中。
外形結構
用紅木、紫檀、花梨或荔木製作,歷代因使用目的不同,板的數量也不一致。通常由五六塊板組成,最多者九板,最少者三四板。滿族的拍板多為兩板或三(兩大一小)板,除木製者外,還有用鐵片製成的。每塊拍板的上端均鑽有兩個小孔,用細皮條或絲繩串聯,下端可自由開合。傳世拍板有故宮博物院藏清代六聯拍板(圖清代留聯拍板),用紅木製成,每板長40.5厘米、上寬7.9厘米、下寬8.5厘米、厚1.8厘米,兩端均呈鈍三角形,為清代乾隆年間(公元1736年—1795年)製品,此拍板與五代前蜀王建墓樂舞石刻中的拍板完全相同。 現代福建南音所用五聯拍板,多用荔木製作,中間稍小的三板長26厘米~30厘米、寬8厘米、厚2厘米,外側略大的兩板長30厘米~34厘米、寬10厘米、厚3厘米,每板的兩端和外側兩板的外面均為半圓形。
種類
拍板可分為鼓板、書板、墜板三種;鼓板多用於器樂合奏,書板和墜板則多用於說唱藝術。
根據適用範圍,拍板一般分為鼓板、書板和墜板三種。
書板:有大小兩種,長度分到為18(大)和14(小)厘米,上寬3.4厘米,下寬4厘米,厚0.7厘米。
墜板:又稱“簡板”或“簡子”。由兩根長方形木棒組成。長27厘米,寬2.2厘米,板的上面鼓起呈拱形,其最厚部分為2厘米。演奏時,左手執棒,互相撞擊發音。流行於河南一帶,是河南墜子的重要擊節樂器,由演員自打自唱。書板和墜板專為曲藝說唱伴奏,起擊拍作用。
演奏方法
檀木製品,五片串成。
器樂演奏時居樂隊指揮地位,古代這種坐在樂隊中央指揮節拍者稱為「樂正」。樂正必須數「撩」按「拍」(「撩拍」是南管計算節奏的方式),在每個拍位拍擊發聲;若是樂曲演唱時,則由歌者執拍端坐。樂曲開始,執拍者站立,待拍擊第一拍後始坐下,而樂曲結束時,執拍者也須起立,此時若有下一名歌者,則須前來接拍,音樂隨即演出下一曲。傳遞拍板時應莊重優雅,行禮如儀,此乃南管傳統倫理,充分表現了中國禮樂之風。
演奏時,左右手分握外側兩板或左手握三板、右手握兩板,將拍板置於胸前,互相撞擊發音。無固定音高,音響清脆、短促,穿透力較強。用於福建南音器樂合奏和梨園戲伴奏,常在樂曲強拍上擊奏,是力度變化不大的節奏性樂器。演奏滿族的察拉齊時,左右手分執大小板互擊,或左手托持大板、右手執小板,用小板撞擊大板發音,用於合奏或歌舞伴奏。?
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中國樂器博物館收藏拍板多副。其中有一副清代三聯拍板,紅木製,三板厚度略有不同,蓋板最薄,板面中間隆起呈脊狀,板的上端呈弧形,下端齊平。另一副滿族六聯鐵拍板,上端弧形,下端齊平,六板為一副。還有一副南音五聯拍板,荔木製。在這些藏品里,清代三聯木拍板和南音五聯拍板,已被載入《中國樂器圖鑑》大型畫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