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音樂
U-Roy, one of the earliest Jamaican dub musicians
嘻哈音樂與非洲西部的griots有關; 旅行歌手和一些詩人往昔的音樂風格被認為是嘻哈。 一些 griot 傳統和非洲的奴隸一起來到新的世界。對於嘻哈最重要和最具創造力的影響力是在1960年代興起的叫做牙買加dub配音風格。因為在俱樂部 (聲音系統) 舞者較喜歡了富有激情短節奏的旋律,像King Tubby等dub音樂家使用打擊樂器來製造這種效果。很快,表演者在表演打擊時開始說唱。 在 1967 年,自牙買加的移民把dub帶到了紐約,例如Kool Herc這樣的DJ,在那裡這種形式的流行文化發展形成了嘻哈。 在牙買加, dub音樂又演化為各種流派像ragga 和 dancehall 。
DJ Kool HercDJ Kool HercHerc--早在 70s紐約最流行的 DJ 之一, 經常在neighborhood party上演出。(也被稱為block party) 自從 Herc的馬車駛過Sedgewick大街後。在布朗克斯,他很快地從使用瑞格舞音樂卡帶轉向funk,rock和 disco的,因為紐約聽眾不是特別喜歡瑞格舞。 Herc 和其他的DJ使用混音技術和二筆記錄延長了敲擊的間隙,因而使得其他混音技術很快發展起來。表演者在演奏音樂的時候說唱,最初這些人被稱為MC(司儀或主持人),後來改為rapper。這些早期的rappers把重心放在介紹他們自己和在聽眾中其他人身上,以一個簡單合唱團進行即興創作和簡單的四連擊形式。不久MCs增加了較多複雜的歌詞, 時常富有幽默感, 和sex組合的主題。70 年代結束時,嘻哈音樂開始成為主要的商業和藝術的力量,而且開始在
美國傳播。 在80 年代和90 年代,嘻哈逐漸地在
美國中變成主流 ( 轉變通常被認為完成在1992年)一定程度上變成世界化的。
DJ
在嘻哈中DJing(通俗稱之為轉碟子的人)把轉碟子視為一種音樂上的樂器藝術。卡帶/收集冊,作為工具用來產生許多不同風格的音樂。一些技術包括切音,刮擦,身體上的trick,掉針, 混合或<多種混合>都被使用。
一般上來說,DJ 將會同時的使用二個唱盤。 它連線著一個接收器,一個喇叭筒,揚聲器,混合器 ( 或化音器) 和各種其他不同的電子音樂儀器。DJ在兩個正在旋轉的唱片之間用以上列出的方法進行演出。 結果是會產生一種獨特的聲音--兩首不相干的歌曲看上去仿佛被合成一氣。因此DJ 和音樂製作人不應該被人們混淆。 (雖然在二個角色之間有相當的重疊)
一些出名的DJs 例如Grandmaster Flash,Mr.Magic,DJ Jazzy jeff,來自 EPMD的DJ Scratch、來自Gang Starr的DJ Premier 、DJ Miz、來自Cypres Hill 的DJ Muggs、來自Run-DMC的Jam Master Jay, Eric B., Tony Touch, DJ Clue, DJ Shadow, DJ Q-Bert, DJ D-Styles和DJ Spooky。
在他們自己成為音樂製作者之前,一個 MC的角色是要爭取人們進入DJ創造的氛圍。過去嘻哈是主要用來使得你的聽眾一起來跳舞。在歐洲,這種觀念比
美國更持久,在那兒MC很快地變成嘻哈的焦點中心。由於新的文化覺醒,一些DJ進一步探究了旋轉卡帶藝術,創造了<現場轉盤>。
而現在許多的嘻哈團體歌詞內容主要都在說金錢、女人、幫派、自怨自艾、自我吹噓等情節。
塗鴉藝術
Graffiti art一個最早期和重要的塗鴉藝術是Savage Seven (後來隨著人數增加,被稱為“the Black Spades”),是在後來old school rap出現的Afrika Bambaataa。The Black Spades有很多追隨者,而塗鴉藝術興起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標誌著他們的界限。塗鴉藝術是在最早五十年代城市出現的街頭藝術,1969年正式得到發展,至七十年代就已經非常普遍了。原創性對塗鴉藝術非常重要,例如在1972年,著名塗鴉藝術家Super Kool以在一罐烤爐清潔劑上而dispersion cap較闊的噴漆取代,至今仍是常見的做法。到了1976年,一些塗鴉藝術家如Lee Quinones開始使用較先進的技術作塗鴉,他的出名作品多以政治為題材,如要求停止軍事競賽(arms race)。塗鴉藝術可追溯至古埃及(ancient Egyptian)的象形文字藝術(hieroglyphics)。
中國
cmcb(china mc brother)
中國說唱兄弟/ kungfoo
功夫樂隊/ hi-bomb
黑棒/ yintsang 隱藏/ D.D.RHYTHM D.D.節奏/ 等等
台灣地區
Dog G
大支/ MC Hotdog 熱狗/DAVI
茶米香港
DJ Tommy/ DJ Ga|axy/ MC Yan MC仁/ LMF(已解散)/ 廿四味
美國
Eminem/ 2Pac/ Biggie/ Jay-z/ 50cent/ Young Buck/ Snoop Doggy Dogg/ Dr.Dre/ Havoc & Prodeje/ Xzibit/ Mc Eiht/ The Game/
霹靂舞
這種舞蹈的英文名字為“Break Dance”,中文譯為“布雷克舞”,也有人形象的譯為“霹靂舞”。對於跳“布雷克舞”的人來說,霹靂舞是個專用名詞,只有那些貼近地面,以頭、肩、背、膝為重心,迅速旋轉、翻滾的動作才叫“霹靂”。模仿木偶、機器人或
月球漫步的舞步,是“布雷克舞”的另一種形式。
霹靂舞起源於
美國, 它的創始人是美國東海岸黑人歌星詹姆斯·布勞德。他於1949年在電視上唱新歌時,自己創作了一種希奇古怪的動作,青年們競相模仿,並在街頭進行跳舞比賽。這種舞蹈傳到西海岸洛杉磯後,又出現了模仿木偶機器人動作的舞蹈。
美國東西兩岸兩大派街頭舞蹈結合起來,深受青年們的歡迎,因這種舞蹈大都在街頭表演,故又稱“街頭舞蹈”。
BattleBattling在嘻哈中是MC(主持人)s彼此口水戰的術語。Battling的目的是兩個MC盡力爭取喜愛的觀眾,降低對手的激情。觀眾對於特殊lyrical 的喜好水平世由各種形式的語氣腔調的轉折,繞舌的技巧,挖苦對方和他們“鼓動人群”的能力決定。人家同時用例如“ooh”和 “aah”的手勢來回應MC的“請求”,或在一節結束的時候以喝彩回應。然後觀眾用喝彩的聲量決定哪個是比較好的MC,以此表示承認那個MC,增加他贏得更多Battle的自信心。
最大多數的"真實的"battle發生在各種不同的地下嘻哈俱樂部,甚至發生在一條街道的一隅;這些活動是混合著競賽的性質。比較眾所周知的 "戰爭" MC,像Canibus,可能用收音機廣播上的一場battle或出自他們的潛在對手製作的“diss”卡帶來公開召喚潛在對手。這能被藉由不敬對手的lyrical技術,主題素材,或僅僅平白的不喜歡那個人。最公眾的battles通常可以贏得自我展示和贏得更多冬粉。不幸的是當battle的時候,一些歌詞的內容越過了個人的底線,那將導致了娛樂變成了實際的敵對。
當今,這條個人的底線,時常被肆無忌憚的越過。許多評論說嘻哈中的這部分“走的太遠”,繞舌歌手 Nas說,“沒有女人和孩子是[應當]包括在內的”。其他人則感覺這是所有的嘻哈的一個部份。他想告訴人們一些東西,使他們反對另一場甚至涉及到其他MC的家人和孩子的MC battle。這不是簡單的兩個人試圖去贏得battle;一個MC對抗另一個。
其它元素
此外,亦有人認為beatboxing是嘻哈文化的第五元素;還有有人指political activism、嘻哈時裝、嘻哈俗語或其他元素為嘻哈文化的重要元素。對於大多數聽眾這幾項現在已經成為了嘻哈音樂和rap的同義詞。然而它們並不是可以互換的,MCing中的rapping是在節奏下同步於音樂的歌詞,而DJing中的rapping是嘻哈音樂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