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糧食局

嘉峪關市糧食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1號)和《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1號)精神,設立嘉峪關市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峪關市糧食局
  • 所在地區:嘉峪關市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本地區退耕還林(草)的糧食供應職責。
(二)加強的職能
1.對本地區糧食流通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2.完善本地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政策措施,實現全市糧食供需平衡和糧油市場穩定的職能。
3.負責對糧食經營者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及原糧衛生進行監管的職能。
4.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促進糧食企業產權多元化的職能。
5.對市屬糧食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本地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體制機制。
(二)負責本地區糧食的總量平衡、巨觀調控,保持糧食市場穩定。
(三)負責本地區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四)做好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發布糧食生產、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五)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規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保護糧食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六)承擔本地區地方儲備糧的管理,保證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以及輪換計畫的執行。
(七)負責本地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規範糧食市場行為、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八)負責對本地區庫存糧油出庫的質量檢測以及陳化糧處理的監管。
(九)負責對本地區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十一)研究糧食流通法規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十二)承擔本地區軍糧供應、救災糧等政策糧油供應及應急保障供應。
(十三)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負責本地區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糧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糧食局設4個內設機構:
嘉峪關市糧食局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以及提案、信訪、保密等項工作;搞好人事、勞資、總務、財產、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和接待、車輛管理調度等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歸行管理糧食企業的財務指導、監督;根據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制定本局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具體意見、糧食企業年度財務目標,糧食企業特定業務的具體核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企業會計核算、會計報表及會計信息的整理、匯總、傳遞等工作,審核、匯總、報送糧食行業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協調稅務政策,配合稅務部門落實各項稅費政策;負責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計算、分解和撥補助有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局屬各單位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查,出具內部審計意見,幫助企業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年度預決算、經費申領和支出的審批報銷,負責管理好費用的分解、收繳工作。
(三)業務科
貫徹國家有關糧食政策,制定本市糧食行業發展管理規定、辦法;落實糧油儲存安全管理辦法,推進糧油倉儲工作的規範化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實施、督檢糧食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經濟指標計畫;根據全市人口發展、消費狀況,制定全市糧油儲備計畫,並落實儲存、輪換;負責全局系統企業改革的調研、論證和方案擬定工作;負責系統“一符四無”糧倉管理,組織春秋兩季糧油安全普查;督促檢查國家糧油標準的執行情況,制定系統內糧油保管、檢化驗人員業務培訓計畫;負責上報市上下達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報表報送工作及全局糧油商品的統計月、季、年報;開展信息服務,負責收集整理各地糧油生產、市場供求、糧食政策等方面的信息,為巨觀調控提供信息服務;負責項目庫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審核系統內企業基建項目的預、決算。
(四)市場管理科
負責國家糧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對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收購者的糧食收購資質、經營活動、社會最高和最低庫存量及社會統計等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社會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的行政監管工作;負責對各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以及輪換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標準與規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行省、市糧食局下達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各項任務;對糧食市場稽查隊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和行政複議案件,保證糧食行政執法合法、公平和公正。

人員編制

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含軍轉幹部編制1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名。其中: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兼紀委書記1名,科級幹部職數4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嘉峪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嘉峪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