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補貼農機管理辦法》是嘉定區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定區補貼農機管理辦法
- 實施地區:嘉定區
《嘉定區補貼農機管理辦法》是嘉定區施行的辦法。
《嘉定區補貼農機管理辦法》是嘉定區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凡享受中央、市或區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所購置農業機械的管理,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所指的補貼農機主要有:動力機械(拖拉機)、收穫機械(聯合收割機等)、 收穫後處理機械...
《嘉定區農業綜合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嘉定區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本區農業綜合補貼資金使用和管理,加快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民增收,根據國家及市級相關農業補貼資金管理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農業綜合補貼資金是市、區兩級財政安排的項目補助...
補貼標準 本市農業機械購置各級財政補貼資金總額按不超過農機具購置價格的50%進行補貼。根據區(縣)財力,市財政實行差別政策。市、區(縣)財政補貼比例,閔行、浦東新區兩區市承擔20%;嘉定、寶山、松江、青浦四區市承擔30%;南匯、奉賢、金山三區市承擔40%;崇明縣市承擔45%。有關區(縣)如列入中央財政農業...
上海市嘉定區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是上海市嘉定區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上海市市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2016〕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是指...
區農業農村委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本細則的具體操作辦法,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審批、實施、監督檢查、驗收等工作,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公開等。區財政局負責本區補助資金的預算審核及撥付,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光明食品集團、上實集團、地產集團、農投集團等市屬涉農企業(以下簡稱“市屬涉農企業”)負責...
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指導,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本實施指導意見,規範操作,統一管理。其他地方墾區的市、縣屬農場的農機購置補貼納入所在縣農機購置補貼範圍。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補貼機具種類 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
第十二條 露地設施菜田項目原則上財政補助標準不超過畝均3.5萬元,其中:區級項目由財政資金全額保障;市屬企業項目市級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80%。第十三條 區級項目的財政資金投入由市、區兩級共同承擔,財政資金分擔比例如下:浦東新區、閔行區、嘉定區、寶山區由市級財政承擔50%,區級財政承擔50%;松江區...
繼續以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為重點,兼顧畜牧業、漁業、林果業、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突出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廣套用;完善補貼管理辦法,規範操作程式,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尊重農民購買農機自主權,引導農機企業加強研發生產適銷對路農機產品,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