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嘉善縣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浙政函〔2007〕2號)和嘉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設定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批覆》(嘉編[2007]2號)檔案精神,設定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簡稱縣行政執法局)。縣行政執法局是縣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工作部門,同時掛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善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地點:嘉善縣
  • 類別:政府機構
  • 主要職責:城市行政管理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科室,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本縣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2、行使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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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使轄區內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轄區內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轄區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轄區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城市飲食服務行業違法排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該項職能暫沒有劃轉,仍由縣環保局保留,待條件成熟時縣政府另行通知劃歸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7、行使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室外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轄區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非機動車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周加平: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吳春華:協助書記負責全局政治思想工作;分管黨群、組織人事、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各類文明創建、社區共建和年度考核等工作。聯繫部門:辦公室、惠民中隊。
中隊舉行緊急集合演練中隊舉行緊急集合演練
黨委委員、副局長顧紅勝: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分管執法辦案、案件投訴舉報、財務及執法後勤保障等工作。聯繫部門:法制科、綜合科、姚莊中隊、交通聯合執法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兆祥:協助局長負責市容執法管理;分管應急指揮調度、執法警務保障、執法糾紛的調處和協調開展跨區域集中整治活動等工作。聯繫部門:機動警察大隊、指揮中心、魏塘中隊、羅星中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周軍:協助局長負責規劃執法管理;主持縣“兩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執法人員培訓、業務教育、行政執法救濟等工作。聯繫部門:機動中隊、大雲中隊。
黨委委員、中共嘉善縣紀委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紀律檢查組組長李新宇:協助書記負責執法督察工作;主持局紀檢組日常工作;分管信訪舉報、黨風廉政和效能行風建設等工作。聯繫部門:監(督)察室、陶莊中隊。
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陳捷慶:協助做好組織人事、宣傳、財務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意見建議和提案的辦理;負責工會工作;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

內設科室

辦公室:
負責保障全局機關的日常運作;負責文秘、宣傳、檔案、機要、信息、會務、財務、保衛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人事、黨團事務、工青婦等各項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配置、維護及日常管理監督。
法制科:
負責對各中隊(科室)所承辦的各類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局與有關部門聯發檔案的擬定,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所辦案件的行政複議、應訴及申請執行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執法證件的管理;組織對全局法律業務知識的培訓和考核,並為各中隊(科室)提供法律服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合科:
負責對各中隊的辦案業務進行指導;負責行政執法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和督促指導各辦案機關的立案登記,建檔、存檔、歸檔工作;負責主持各中隊所承辦案件的聽證等工作;負責收集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並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指揮中心:
負責全局執法隊伍的應急指揮調動;負責本局重大案件或政府交辦的各類專項整治活動的預案草擬和方案落實,協調落實行動的人員和裝備的配備;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的舉報、信訪投訴的應急處置,分類督辦、跟蹤落實及相關考核工作;承擔局投訴接待大廳的值班工作。
監(督)察室:
負責全局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執法隊伍日常執法行為的督察; 負責查處各類違反隊紀、政紀、黨紀及廉政方面的案件;負責做好人員招聘、基建工程、物資採購、幹部人事工作等方面執行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制定並落實執法隊伍的各項考核辦法;負責全局廉政檔案的日常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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