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

嗜痂之癖

嗜痂之癖,讀音:shì jiā zhī pǐ,漢語成語;釋義:原指愛吃瘡痂的癖性。後形容怪癖的嗜好。出自《南史·劉穆之傳》:“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嗜是喜愛的意思,痂是瘡口結的硬殼,癖是積久的嗜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嗜痂之癖
  • 外文名:Depraved taste
  • 拼音:shì jiā zhī pǐ
  • 出處:《南史·劉穆之傳》
  • 用法:作賓語
  • 解釋:怪癖的嗜好
  • 典故:《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卷四》
詞目,發音,出處,典故,示例,相關成語,用法,故事,考證,

詞目

嗜痂之癖

發音

shì jiā zhī pǐ

出處

南史·劉穆之傳》:“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

典故

典出《唐·李大師、李延壽·南史·卷十五·列傳第五·劉穆之傳》:“ 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褫取飴邕。邕去,靈休與何勖書曰:“劉邕向顧見噉,遂舉體流血。”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常以給膳。”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卷四·羅剎海市》:“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嗜痂之癖’,舉世一轍。”
南朝劉邕性喜食痂,感其味似食鰒魚。一日,邕拜望正患瘡疾之友孟靈休,見床上頗多落痂,輒取而食之。休感心驚,便將其身上未剝落之瘡痂,盡數剝下貽之,致使瘡口複流血矣。後邕命所屬南康郡之二百多名官吏,不論有無罪愆,每人須輪番挨鞭,致傷以成痂,供其食用也。
附註:鰒魚,即鮑魚。

示例

但他卻可以有幾條希望,就是望吃菜的沒有“嗜痂之癖”。(魯迅《熱風·對於批評家的希望》)

相關成語

近義詞:嗜痂成癖

用法

作賓語;形容怪癖的嗜好

故事

部分翻譯:傳說古代劉邕有吃人身上的瘡疤痂的愛好,他覺得吃起來像吃鰒魚一樣的味道。有一次他去拜訪孟靈休。孟靈休患灸瘡,瘡痂落在床,劉邕拿來津津有味地吃起來。

考證

劉邕是劉穆之的孫子,劉穆之乃劉宋王朝的開國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總攬朝政,死後封為南康郡公。劉邕襲爵南康郡公,雖無德無能,地位卻甚高,像劉邕這樣的貴人,即使真的“嗜痂”如命,大約也會諱莫如深,不至於津津然宣稱痂殼味如鮑魚,美不可言。這樣的奇嗜於他的名聲未必有利,所以劉邕的“嗜痂”可能出於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說,蓋有深意存焉。與“痂殼”相聯繫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則必有創傷,創傷將痊癒所結的瘡殼,有的地方叫瘡蓋。《南史·劉穆之傳》所附的劉邕傳寫道:(劉邕)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剝取飴邕。邕去,靈休與何勖書曰:“劉邕向顧見啖,遂舉體流血。”這段話很富戲劇性,說劉邕到孟靈休家,去乾什麼?沒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視疾。孟靈休因針灸治病的關係,體有痂殼,且痂殼有脫落於床上者。這時驚人的事件發生了,劉邕徑直拿了床上的痂殼就往嘴裡送,看得孟靈休目瞪口呆。《宋書》在“靈休大驚”後,有劉邕對迷惑不解的孟靈休的解釋:“性之所嗜。”他輕描淡寫地說了句:“這是我的嗜好罷了。”為了讓劉邕飽餐美食,孟靈休竟將未癒合的痂殼也剝下,讓劉邕享用,而自己則搞得鮮血淋漓。事後他寫信給朋友何勖說:“不久前劉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渾身流血。”
從《南史》與《宋書》的記載看,劉邕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並非孟靈休之敘述,他只說劉邕到他家後“見啖”,弄得他渾身出血,並未涉及吃痂殼之事。然則孟靈休此語,可能是一種形容,一種曲筆,形容因劉邕之光顧,要招待可能還有不得不贈送的緣故而弄得他才窮力竭,遍體鱗傷,從而表示他的不滿與憤慨。直到今天,人們還用“出血”形容金錢的付出。後來人們因孟靈休此信,訛傳劉邕大吃孟的痂殼。劉邕之嗜食痂殼,所蘊含的真實意思,大約是他對屬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剝,不僅孟靈休,《南史》說“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常以給膳。”因為南康國相曾經得罪過他,那裡的大小公務員不管有罪沒罪,被他打個遍,他們的瘡痂也被他吃個遍。
劉邕的不得人心,還在另一個故事中得到表現:當時有個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國相,當時規定,國相、內史須向國主稱臣,而南康國主是劉邕。後來向國主稱臣的規定被取消,國主與相、內史等規定為只是上下級關係。王欣之素來看不起劉邕,離任後,一次他與劉邕一起參加朝廷的元旦聚會,劉邕嗜酒,對王欣之說:“卿昔嘗見臣,今不能見勸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國之君孫皓所作歌體回答:“昔為汝作臣,今與汝比肩。既不勸汝酒,亦不顧汝年。”意為:“我從前作你的臣子,現在與你地位相當。我既不會給你敬酒,也不祝你長壽。”王欣之在大庭廣眾之間公然奚落劉邕,自然是出於對劉邕的輕視,從《宋書》《南史》的本傳看,劉邕其人,劣跡斑斑,王欣之不給他什麼顏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書》傳劉邕,寥寥二百餘字,除了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國的公務員二百來人,不管有罪無罪,被他打遍外,就說他“所至嗜食瘡痂”,走到那裡瘡痂吃到那裡,實際說的是此人到那裡,那裡的人們就蒙受考掠敲剝,遭受深重的苦難,這個人的醜惡兇殘可想而知,人們盛傳他有“嗜痂之癖”,較之說他是“吸血鬼”,更為形象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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