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6歲的單嚴法,自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蕭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下屬職務升遷、崗位輪換、輔警招聘等過程中,收受孫某等人現金207.5萬元、超市購物卡1萬元、價值15萬元國畫一幅,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單嚴法在派出所工程招投標、工程款結算、炸藥購買審批等環節,非法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梁某等人現金128.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基本介紹
人物概述,受賄詳情,依法公訴,
人物概述
受賄詳情
單嚴法自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蕭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下屬職務升遷、崗位輪換、輔警招聘等過程中,收受孫某等人現金207.5萬元、超市購物卡1萬元、價值15萬元國畫一幅,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單嚴法在派出所工程招投標、工程款結算、炸藥購買審批等環節,非法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梁某等人現金128.8萬元,合共涉嫌受賄350餘萬元。2013年1月22日被靈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依法公訴
單嚴法受賄一案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靈璧縣人民檢察院管轄。靈璧縣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單嚴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賄賂350餘萬元,為他人謀利,構成受賄罪,遂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