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預算編制制度是指規定企業、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編報單位預算的責任及審批程式等制度的總稱。根據預算決算有關條例規定,企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各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要編制單位預算。在每一預算年度開始之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支範圍、隸屬關係和法定程式編報預算草案: (1) 實行獨立會計核算的行政事業單位,根據事業計畫、人員編制和各項開支標準定額,結合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按照不同的預算管理方式編制全額或差額單位預算草案。(2) 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企業,根據上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執行情況和本年生產經營計畫、各項經濟指標和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企業財務收支計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企業財務制度辦理。(3) 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畫,並由國家預算撥 (貸) 款的建設單位,根據基本建設投資額、計畫任務書和初步設計,結合利用庫存設備材料情況和為下年儲備的資金需要,編制基本建設財務計畫。建設單位應繳預算收入也應編入。(4) 軍事系統預算草案的編制,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負責辦理,並按規定期限報中央財政部審核匯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位預算編制制度
- 定義:規定企業、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編報單位預算的責任及審批程式等制度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