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決策部署;負責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發展、保護修復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二)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落實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種草等生物措施,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負責組織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草種管理,指導全區林木種苗基地建設;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控、檢疫、監測預報和防治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保護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以及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限限額,確保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全區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全區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依法承擔應由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監督管理及合理開發利用;依法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指導和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獵捕(采 集)、馴養繁殖(培植)和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經營監督管理等項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依法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自然遺產的申報、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管理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六)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全區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工作;負責全區退耕(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全區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核桃、板栗、櫻桃、中藥材等相關林業產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林下經濟發展;指導並組織實施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開展山區綜合開發、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八)按照行政隸屬關係,負責國有林場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林草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督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森林旅遊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荒漠化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擬訂全區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沙化、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工作。
(十)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督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參與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評估;組織恢復火燒跡地森林草原植被;撲救初起森林草原火災;為有關部門組織撲救森林和草原火災提供技術支持;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林業和草原項目及重點工程建設資金、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財政性資金和全區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有關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全區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指導查處違法案件;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和群團等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轉;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機關安全、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區林業系統對外交往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指導鎮(辦)林業機構建設和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二)項目規劃股。負責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計畫、年度生產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統計工作;組織和監督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落實工作;指導生態脫貧工作。
(三)生態修復和產業股。負責擬訂全區造林綠化以及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區創建森林城市辦公室等造林綠化等有關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指導監督重點造林工程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負責核桃、板栗、櫻桃、中藥材等各林業產業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林下經濟發展;負責古樹名木保護以及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種子和草種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國有林場、集體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全區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管理工作;承擔區造林綠化等有關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四)資源管理股。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徵用、占用和草原、濕地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動植物進出境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林政案件稽查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違法案件查處;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防火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五)改革發展股。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林業系統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等工作;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工作;負責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森林保險政策落實和林權抵押工作。
下屬單位
(一)商州區野生動物和天然林保護管理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編制14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宣傳貫徹《野生動物保護法》《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等野生動物保護和天然林保護修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森林分類經營方案並監測實施;負責全區野生動物和天然林資源監測調查、科學研究和保護利用工作,區劃界定和建設管理國家級公益林與地方公益林,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國家生態補償政策和相關生態扶貧政策;負責完善野生動物和天然林資源保護體系,擬訂全區野生動物保護和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天保護林員、生態護林員選聘、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野生動物馴養、運輸、經營活動日常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巡護,負責野生動物和天然林保護方面違法行為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受委託承辦野生動物和天然林保護方面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編制、申報全區野生動物野外保護救助、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巡護和恢復建設、天然林保護區內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治、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撫育等野生動物和天然林保護建設項目,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商州區林特產業發展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編制14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其主要職責為:指導全區林特產業、中藥材產業發展,擬訂全區以乾鮮果、水雜果、中藥材、蠶桑為主的林特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林特產業基地、中藥材基地、龍頭企業和森林旅遊業發展;組織、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建設;負責全區林特產業標準化、林特技術研究推廣和監督、林特產品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全區林產品推介和市場拓展;負責全區經濟果樹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指導果樹病蟲害監測、預警、防治及其農藥安全使用工作,組織、指導林特產業保險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經濟林綜合科學管理、低質低產林改造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林下經濟、林木花卉、林區多種經營工作;負責編制、申報政府投資林特產業發展建設項目,組織擬訂實施方案和工程技術設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經濟林、中藥材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商州區森林防火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編制8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擬訂全區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實施辦法和應急預案,並指導、組織實施;承辦區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初期撲救指揮部日常工作,提出加強森林草原防火措施意見,經指揮部審定後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落實鎮辦、村、組幹部和護林員、森林經營者森林防滅火責任,層層建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隊伍;組織森林防火宣傳警示教育;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預警預報工作;承擔野外用火、森林草原防火設施建設行政審批的審核和技術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工作,實施森林消防監督檢查,受委託承辦違法野外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災行政案件查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組織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評估森林草原火災;負責編制、申報和組織實施森林草原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火燒跡地生態修復項目;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區林業局系統半專業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隊伍;組織實施森林防火科學研究、先進技術推廣、森林防火培訓;組織檢查考核有關單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表彰獎勵和追責問責建議並跟蹤落實;負責防火值班,及時掌握火情動態,擬定撲火預案,根據指揮部的部署組織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區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初期撲救指揮部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商州區林業綜合服務中心(商州區森林病蟲害防治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編制16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領導職數3名(司站級)。其主要職責為:承擔林業草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和林業資源監測調查、生態修復造林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等事務性工作;參與全區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擬訂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林業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林業適用技術套用和科技成果推廣、林木良種選育引種試驗和良種繁育推廣、林木種苗生產和經營技術培訓、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林業科普工作,提供林業科技諮詢和信息服務,組織各類林業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實施、評審、鑑定、驗收、登記、獎勵、交流;牽頭編制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區森林草原植物資源及生態效益調查監測工作;負責全區林業草原發展信息化規劃、計畫的編制及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法規體系、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防治減災體系和應急反應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森林草原植物檢疫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全區森林草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依法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進行檢疫執法,開展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監測預報、檢驗檢疫、防治普查、防控減災、業務培訓等技術服務,及時發布病蟲情報,協調貯備應急物資,組織危險性病蟲害的防疫和除治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林用農藥和藥械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林木種苗管理的法律法規,承擔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林木種苗野外採集行政審批的審核和技術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安全,承擔全區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建立種質資源庫、良種選育推廣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森林植物檢疫和林木種苗管理方面違法行為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受委託承辦違反森林植物檢疫法規和林木種苗管理法規行政案件查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編制、申報政府投資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科研和技術培訓推廣、良種選育推廣、種質資源保護的建設項目,組織擬訂實施方案和工程技術設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商州區自然保護地服務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編制14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其主要職責為:組織、指導編制全區自然保護地規劃,組織建設自然保護地體系;承擔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宣傳、科學研究、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科普宣傳教育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規劃建設、生態修復、防災減災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技術性、輔助性、事務性工作;組織、指導各自然保護地開發科研、教育、體驗、遊憩、康養等公共服務和生態產品;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日常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自然保護地防災減災和檢查巡護,負責自然保護地違反林業法律法規行為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受委託承辦自然保護地範圍內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負責指導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全區林木林地權屬的初始、變更、流轉登記相關技術服務,建立全區林權資料、信息統計檔案資料庫和電腦查詢服務管理系統,提供林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資料查詢、抄錄和複製服務;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商州區退耕還林還草中心。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司站級規格,編制10名,設主任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主任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宣傳貫徹國家關於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區退耕還林還草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荒山造林和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作業設計的組織編制、上報、審核審批工作;組織、指導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項目計畫任務實施,並組織檢查驗收、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退耕還林還草政策補助資金兌現工作;負責退耕還林還草科技成果、實用技術、先進管理經驗的總結推廣、技術培訓和試驗示範點建設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商州區二龍山國有林場。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規格,編制37名,設場長領導職數1名(正科級),副場長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林業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依法管理保護轄區(腰市、大荊、板橋、牧護關、三岔河、麻街、陳塬、城關、大趙峪)國有林地林木、國社合社造林等森林資源資產,建立健全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監測體系及權屬證書、規劃設計、圖紙、契約、協定、森林經營方案、種質資源登記、林木良種登記等資產檔案;以國有林區為核心,依法組織開展轄區森林資源巡護、天然林(公益林)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制止轄區盜伐濫伐林木、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違法野外用火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擬訂本場發展規劃、森林經營方案和生產作業設計,依法組織開展轄區營造林、森林撫育、森林採伐、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等林業生產工作;依法保護轄區自然保護地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負責丹江源頭森林資源培育;監督管理轄區生態護林員、天保護林員隊伍;依託轄區森林資源,開發科研、教育、體驗、遊憩、康養、紀念林等公共服務和生態產品; 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商州區夜村國有林場。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規格,編制32名,設場長領導職數1名(正科級),副場長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林業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依法管理保護轄區(北寬坪、夜村、沙河子、劉灣、楊峪河、金陵寺、閆村、黑山、楊斜)國有林地林木、國社合社造林等森林資源資產,建立健全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監測體系及權屬證書、規劃設計、圖紙、契約、協定、森林經營方案、種質資源登記、林木良種登記等資產檔案;以國有林區為核心,依法組織開展轄區森林資源巡護、天然林(公益林)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制止轄區盜伐濫伐林木、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違法野外用火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擬訂本場發展規劃、森林經營方案和生產作業設計,依法組織開展轄區營造林、森林撫育、森林採伐、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等林業生產工作;依法保護轄區自然保護地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轄區生態護林員、天保護林員隊伍;負責依託轄區森林資源,開發科研、教育、體驗、遊憩、康養、紀念林等公共服務和生態產品; 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商州區城周綠化工作站(商州丹江源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規格,編制13名,設站長領導職數1名(正科級),副站長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建設和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擬訂全區城鎮周邊綠化、村莊綠化、濕地保護利用的規劃、設計、年度實施方案;負責編制、申報全區城鎮周邊綠化、村莊綠化、濕地保護恢復建設項目,並按照相關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技術規程、檢查驗收標準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城鎮周邊、村莊綠化區域和丹江源國家濕地公園森林、濕地資源保護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防災減災工作,組織實施保護巡護,負責城鎮周邊、村莊綠化區域和丹江源國家濕地公園內違法行為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受委託承辦城鎮周邊、村莊綠化區域和丹江源國家濕地公園內違法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依託城周綠化成果,建設郊野公園,開發科研、教育、體驗、遊憩、紀念林等公共服務和生態產品; 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商州區飛播造林站。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司站級規格,編制8名,設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擬訂全區飛播造林規劃、設計、年度實施方案、經營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申報全區飛播造林項目,並按照相關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技術規程、檢查驗收標準組織實施;負責1982年以來100餘萬畝飛播造林播區經營管護、撫育管理、封護設施建設;負責全區飛播林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防災減災工作;組織實施飛播造林播區踏查、出苗、成苗觀察調查、數理統計,擬訂調查報告;負責飛播造林不同樹種對比試驗,組織開展飛播造林相關科學研究。負責飛播造林播區違法行為現場技術勘驗和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商州區林業稽查隊。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司站級規格,編制11名,設隊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隊長領導職數2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涉林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的事務性工作;承辦涉林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林業生態保護建設和林業各單位財務資產內部質量稽查和審計監督工作;受委託組織或承辦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配合森林防火中心,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工作,實施森林消防監督檢查;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商州區秦嶺木材檢查站。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司站級規格,編制6名,設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涉林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檢查過境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查處無合法來源運輸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行政案件;受委託承辦牧護關、三岔河、麻街、大荊、腰市、板橋境內亂砍濫伐、亂捕亂獵、非法採集割剝樹木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商州區南秦木材檢查站。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司站級規格,編制6名,設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涉林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檢查過境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查處無合法來源運輸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行政案件;受委託承辦楊峪河、陳塬、金陵寺、黑山、閆村、楊斜境內亂砍濫伐、亂捕亂獵、非法採集割剝樹木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商州區會峪木材檢查站。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司站級規格,編制6名,設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站長領導職數1名(司站級副職)。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涉林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檢查過境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查處無合法來源運輸木、竹材及其產品、野生動物行政案件;受委託承辦北寬坪、夜村、沙河子、劉灣、大趙峪、城關境內亂砍濫伐、亂捕亂獵、非法採集割剝樹木行政案件查處和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文稿起草、統計監測、數據分析、信息報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