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的複審

商標註冊申請的複審,在中國,指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註冊申請人的請求,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該申請人的註冊商標申請的決定給予重新審查的制度。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標註冊申請的複審
  • 定義: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註冊申請人的請求,對商標局作出的駁回該申請人的註冊商標申請的決定給予重新審查的制度
  • 性質:商標註冊術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