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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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範》是2016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5年12月28日,《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範》發布。2016年6月1日,《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範...
第一條 為規範銀行保險機構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動,加強信息科技外包風險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
金融服務供給方和需求方平等協商,防止利用市場地位差異不規範定價,保護客戶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支持銀行自主確定市場調節價服務項目的定價策略和調價時機,合理測算各項服務成本,綜合考慮資源投入、風險承擔以及地區差異等因素,確保服務...
第七章 外包管理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對外包負最終管理責任,應推動和完善外包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確保商業銀行有效應對外包風險。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根據信息科技戰略規劃制定數據中心外包策略;應制定數據中心服務外包管理制度、流程...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和及時披露信息科技風險狀況。信息科技風險管理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銀行總體業務規劃的信息科技戰略、信息科技運行計畫和信息科技風險評估計畫,確保配置足夠人力、財力資源,維持穩定...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敏感的信息系統,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數據的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銀監會的有關規定,經過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批准,並在實施外包前報銀監會及其派出...
中國銀行業協會於2019年3月18日發布《商業銀行資產託管業務指引》。指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促進商業銀行資產託管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二、規範條碼支付收單業務管理 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是指收單機構與特約商戶簽訂受理協定,在特約商戶按約定受理基於條碼技術的支付方式並與付款人達成交易後,為特約商戶提供交易資金結算服務的行為。銀行和支付機構在為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主席: 劉明康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檔案全文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保障客戶及銀行的合法權益,促進信用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9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在服務渠道方面,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 已形成了電話銀行、客戶服務中心為重點的多渠道客戶服務平台,包括自助銀行、簡訊平台,POS等多種服務渠道系統,為客戶提供便捷、優質的金融服務。在管理決策方面,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 依託數據倉庫技術,...
,進一步規範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經銀保監會同意,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於2021年2月19日以銀保監辦發〔2021〕24號發布的通知。通知發布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通知》為推動有效實施《...
嚴禁收單機構為了自身短期利益而出現爭搶優質客戶、一櫃多機、不計成本降低商戶結算手續費等非理性競爭行為。終端管理 (十二)加強ATM巡檢、監控。收單機構布放的ATM終端要符合《銀行卡自動櫃員機(ATM)終端規範》(JR/T0002-2009)的...
第二十一條 【風險文化】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培育良好的操作風險管理文化,明確員工行為規範和職業道德要求。第二十二條 【考核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操作風險管理考核評價機制,考核評價指標應當兼顧操作風險管理過程和結果。薪酬和激勵...
第四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規範催收行為,依法依規督促債務人清償債務。加強催收外包業務管理,委託外部機構實施催收前,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告知債務人。銀行保險機構自行或者委託外部機構催收過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冒用行政機關、...
客戶通過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相應的銀行結算賬號。客戶通過非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名稱和號碼。第二十六條 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
國別風險存在於授信、國際資本市場業務、設立境外機構、代理行往來和由境外服務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務等經營活動中。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確保國際授信與國內授信適用同等原則,包括:嚴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對境外借款人進行...
收單機構應當遵循“誰入網、誰負責”的原則,對通過其加入清算網路的銀行卡受理終端、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或者收款碼承擔管理責任,嚴格規範與外包服務機構的業務合作。四、規範小微商戶收單業務管理 對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免於辦理工商註冊...
此外,關於原告認為涉案協定屬於金融服務外包的一種業務形式的主張,筆者認為不成立。所謂金融服務外包,是指銀行、保險、證券、基金、期貨等金融機構把IT服務、後台服務等非核心業務,以契約形式發包給專業的外部服務提供商,把主要精力和...
預付卡核心業務處理系統包含但不限於發卡系統、賬務主機系統、卡片管理系統及客戶信息管理系統。預付卡核心業務處理系統不得外包或變相外包。第十九條 發卡機構不得發行或代理銷售採用或變相採用銀行卡清算機構分配的發卡機構標識代碼的預付卡...
、《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基本要求》、《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評價指標規範》、《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服務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規範》和《金融租賃服務流程規範》等9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