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80)(以下簡稱金標委)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授權,在金融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負責金融業標準化技術歸口管理工作和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銀行與相關金融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ISO/TC68、TC222)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委託中國人民銀行對金標委進行領導和管理。金標委下設證券、保險、印製三個分技術委員會,分別負責開展證券、保險、印製專業標準化工作。
第一屆金標委於1991年成立,委員33人。第二屆金標委於2002年成立,委員56人。第三屆金標委於2012年5月成立,委員48人,來自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及直屬單位、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以及標準化研究機構等多家單位。截至2012年12月共發布金融國家標準60項,金融行業標準134項。金融標準的頒布實施,促進了金融業技術與管理進步,對金融業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為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016年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召開發布會,發布9項金融國家標準,新標準將於6月1日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今日發布《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銀行營業網點服務評價準則》、《銀行業產品說明書描述規範》、《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基本要求》、《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評價指標規範》、《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服務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規範》和《金融租賃服務流程規範》等9項金融國家標準,新標準將於6月1日實施。
組織架構
1.委員
技術委員會由委員組成,設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其委員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可以來自企業、科研機構、檢測機構、高等院校、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等。
委員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熟悉並願意從事標準化工作,具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
——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任職的人員;
——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它條件。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當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技術委員會的委員人選應當公開徵集並由國家標準委對外公示。對無異議的委員人選,由國家標準委審核批准,技術委員會聘任。委員聘書由國家標準委統一規定。
委員在本技術委員會內有表決權,並有權獲得所在技術委員會的資料和檔案。
委員應當積極參加技術委員會的活動,履行以下職責:
——參加標準制修訂工作,提出國家標準立項、起草、技術審查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監督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秘書處的工作;
——監督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經費的使用;
——參加國家標準委及技術委員會組織的培訓;
——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它職責。
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的委員應當為單數,分別不少於25人和15人,其中主任委員1名,秘書長1名。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和副秘書長各不超過5名,分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和副秘書長各不超過3名。分技術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或者秘書長應當是技術委員會的委員。
根據工作需要,技術委員會可以設顧問(不超過5人),顧問應當為本專業領域的專家或者學者,由技術委員會聘任,無表決權。
根據工作需要,技術委員會可以設觀察員,無表決權。觀察員由技術委員會批准,報國家標準委備案。觀察員條件由該技術委員會的章程規定。
2.秘書處
技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專職秘書,可以設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由委員兼任。秘書長原則上應當是秘書處承擔單位技術專家。副秘書長可以由相關單位技術專家擔任。
秘書處在主任委員和秘書長領導下負責技術委員會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和工作制度由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規定。
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承擔。秘書處工作由主要承擔單位牽頭負責。
成果概覽
一、已經頒布實施的標準
截至2004年5月,金融行業已經頒布實施13項國家標準,19項行業標準。通過這些標準的貫徹實施,有力地推動了金融業標準化事業的發展。
已頒布的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見附表1、附表2
二、“十五”攻關成果顯著
2003年,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課題“金融信息化標準體系研究”圓滿結束,通過了科技部組織的驗收。該課題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管理四個專題,研究成果是26個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研究報告以及課題驗收報告和各專題的驗收報告,其中已有15個行業/國家標準形成報批稿,即將發布施行。
三、積極參與金融國際標準化工作
金標委在著力搞好國內金融標準化工作的同時,還積極參與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68的一些活動。2003年,金標委組織派員參加了TC68年會、TC68/SC2年會等國際標準化活動。為了更好的做好國際標準跟蹤工作,金標委還組織編寫了《金融國際標準化動態》,定期發到各金標委委員單位,介紹了標準化工作的相關知識,及時發布了國際國內的金融業標準化工作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