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商業匯票結算是指利用商業匯票來辦理款項結算的一種銀行結算方式。
特點
商業匯票結算的特點:
第五,
商業匯票在同城、異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沒有結算起點的限制。
基本規定
商業匯票結算的基本規定:
1、結算規定 在
銀行開立賬戶的
法人之間根據購銷契約進行商業交易,可以使用
商業匯票。簽發
商業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禁止簽發無商品交易的
匯票。
2、
商業承兌匯票 (1)商業承兌匯票按購、銷雙方約定簽發。由收款人簽發的
商業承兌匯票,應交付款人承兌;由付款人簽發的商業承兌匯票,應經本人承兌。
承兌時,付款人須在
商業承兌匯票下面簽署“承兌”字樣,並加蓋預留
銀行印章,再將商業承兌匯票交給收款人。
①
商業承兌匯票的收款人或
被背書人,對在同一城市的付款人承兌的匯票,應於匯票到期日將匯票送交
銀行辦理收款,對在異地的付款人承兌的匯票,應於匯票到期日前五天內,將匯票交開戶
銀行辦理收款。對逾期的
匯票,應於匯票到期日次日起十天內,將匯票送交開戶
銀行辦理收款。超過期限,
銀行不予受理。
②辦理
商業承兌匯票收款時,均需填制
委託收款憑證,並在“委託收款貨物名稱欄”註明“商業承兌匯票”及匯票號嗎,將匯票隨托收憑證一併送交開戶銀行。
②
匯票的簽發和到期日期、收付款單位的名稱(必須是全稱)和賬號及開戶
銀行(大小寫金額)等欄目是否填寫齊全正確。
③
匯票上的簽章(簽發人處應加蓋簽發單位的
法人印章,
承兌人蓋章處蓋付款人預留
銀行印章並填寫承兌的日期)是否齊全正確。
④
匯票是否超過有效
承兌期限(最長為六個月,但應注意:有效期是從承兌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匯票的簽發日開始)。-
⑤
匯票上有無批註“不得轉讓”的字樣。經轉讓的
匯票,背書是否連續(每一手的背書是否為前一手的
被背書人或收款人),背書的簽章是否正確(是否為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
兌匯風險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三十三條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第三十七條 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後,即承擔保證其後手所持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本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的金額和費用。
第六十一條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第六十八條 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後,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程式
商業匯票結算的程式:
採用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
承兌申請人應持購銷契約向開戶銀行申請承兌,銀行按有關規定審查同意後,與承兌申請人簽訂承兌協定,在匯票上蓋章並按
票面金額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承兌申請人應於到期前將票款足額交存
銀行。到期未能存足票款的,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收款人、被背書人或
貼現銀行無條件支付款項外,還將按承兌協定的規定,對承兌申請人執行扣款,並將未扣回的承兌
金額作為
逾期貸款,同時收取一定的
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