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保險(商業健康險)

商業健康保險

商業健康險一般指本詞條

商業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直接費用或間接損失獲得補償的保險,包括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和長期看護保險。疾病保險指以疾病的發生為給付條件的保險;醫療保險指以約定醫療的發生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指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長期看護保險指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導致需要看護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試點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每人每年享受的稅前扣除限額為2400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業健康保險
  • 對象:被保險人的身體
  • 分類:保險
  • 期限:長期
分類,多種形態,作用,關係,區別,國內形勢,

分類

1.按投保人的數量分類:個人健康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
2.按投保時間長短分類:短期健康保險和長期健康保險
3.按保險責任分類: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保險和護理保險
4.按給付方式分類:費用型保險(就是補償醫療費用)、津貼型保險(就是定額給付)和提供服務產品(保險人直接參與了醫療服務的提供,可依據被保險人的需求而提供相應的服務)

多種形態

健康險產品有多種形態,如消費型、返還型、定期、終身、提前給付、額外給付、單次賠付、多次賠付、不含輕症、包含輕症、固定保額、保額遞增、傳統保障、高端醫療等。

作用

1.對個人和家庭。對大多數人來講,疾病是再所難免的。健康保險可以補償因此帶來的負擔
2.對企業和單位。商業健康保險已經日益成為企業員工福利體系的一部分,不失為一種激勵機制
3.對國家和社會。會為國民的健康做出貢獻

關係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為使公民在年老、患病、失業、工傷、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補償和幫助所建立的保障制度。它強制投保,保費由個人、企業、政府三方面合理負擔。其目的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商業健康保險主要形式是保險公司根據契約約定,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是由投保人自願投保,個人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社會醫療保險具有覆蓋面廣、對投保人群不設限制,保費相對低廉,賠付門檻較低等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社會醫療保險保障水平較低。社會醫療保險支付的標準是以保障被保險人基本生活為前提,這對於追求高品質生活的投保人來說,遠遠不夠。其次,社會醫療保險種類、功能單一,以“社會公平”為原則,無法滿足社會各階層的不同要求。而商業健康保險通過設計不同的費率、不同的產品,給客戶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總而言之,社會醫療保險重在保障,商業健康保險重在賠償,兩者各行其道,相輔相成。

區別

表現在七個方面
1、提供服務的範圍不同
2、實施方式不同
3、保險費率計算方法不同
4、給付方式不同
5、經營目的不同
6、保險費來源不同
7、保險金給付原則不同

國內形勢

商業健康保險在國內還是大部分和壽險混合經營,在國外健康保險和壽險是單獨經營的。目前國內已經有四家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分別為: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平安健康,瑞福德和崑崙健康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單獨經營是發展趨勢。
2010至2016年,健康險占人身險保費收入比重從6.37%增長到18.18%,占全行業保費收入比重從4.66%增長到13%;健康險賠付從264.02億元增長到1000.75億元,增長2.8倍;健康險深度由0.17%增長至0.54%;健康險密度由50.5元/人增長至292.3元/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近日發布的“2017中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指數”顯示,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指數為60.6,處於基礎水平的低區位置,總體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但無論是深度還是密度都與已開發國家有很大差距,這也表明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潛力巨大、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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