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魏培元著
導師
杜肯堂指導
學科專業
政治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四川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地方經濟 經濟發展 社會保障 商業保險
館藏號
F127
館藏目錄
2009\F127\19
中文摘要
建設和諧區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建設和諧區域不僅要加快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而且還要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特別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社會體制,完善社會管理,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商業保險既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商業保險所具有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決定了它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獨特而重要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商業保險事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由於我國商業保險起步晚,基礎弱, 目前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的初始時期,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業務規模小,功能與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空間布局不合理,區域保險發展嚴重不平衡;部分保險企業對中國特色保險業發展道路認識不清,不能正確把握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統一關係,不善於正確處理保險業既要為發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群體“錦上添花”,更要為欠發達地區、困難行業、低收入群體“雪中送炭”的辯證統一關係。因而在實踐中,商業保險如何服務於和諧區域建設?構建和諧區域中,如何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積極作用?論文進行了初步探索。 論文將和諧理念引入了區域分析,在區域協調發展研究中論證了和諧區域建設問題。論文認為,和諧亦即協調,但和諧較之協調有更深更廣的內涵和意義。和諧區域必然是經濟協調發展的區域,但同時又是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相處的區域。這是在新的區域成長階段,社會矛盾和生態環境問題突現的客觀趨勢的必然選擇,也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決策在地域空間上的具體體現。論文闡明和諧區域建設要求加快區域發展方式轉變,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而且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特別是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論文闡述了商業保險對和諧區域建設的促進作用,認為商業保險與和諧區域建設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繫,應當充分運用商業保險的特有功能,為建設和諧區域服務。論文指出,商業保險服務和諧區域建設的路徑表現為:通過積聚區域長期建設資金、拉動消費增長、擴大出口貿易,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通過經濟補償,使受災企業和民眾儘快恢復正常生產,重建家園,保障區域經濟平穩發展;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分攤和風險轉移機制,提高社會的風險管理水平;通過補充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動區域社會建設,保障城鄉人民生活安定有序,在區域發展中發揮經濟“助推器”、社會“穩定器”作用。 論文分析了當前商業保險的空間布局與我國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總體要求不相適應的狀況,探討了在和諧區域建設中,如何從巨觀上,使既有融資功能又有社會保障屬性的商業保險,實現合理布局的問題。當前,區域保險發展嚴重不平衡,東部地區優於中西部地區、沿海地區優於內陸地區、城市地區優於農村地區、經濟發達地區優於欠發達地區,而且這種區域保險發展的差距還有不斷拉大的趨勢。統籌區域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國家要做好區域保險發展規劃,儘快出台促進區域保險協調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在鼓勵東部沿海地區保險業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的基礎上,同時進一步加快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保險業的發展,使商業保險在區域布局和區域產品開發等方面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相適應,從而在總體上實現我國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論文分析了商業保險的盈利性和社會性的矛盾統一關係,認為保險業應當而且能夠處理好自身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走出一條中國特色保險業發展道路。商業保險是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則。然而,商業保險又是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這一矛盾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人群中最容易顯現。通常,為發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群體提供保險服務,就能快捷地實現其盈利目標,而在欠發達地區、困難行業、低收入群體中,可能會面臨更高的經營成本,甚至出現虧損。這樣,保險業既要為發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群體“錦上添花”,又要為欠發達地區、困難行業,低收入群體“雪中送炭”似乎是一個悖論。但以大數法則原理為經營規則的商業保險,只要集合了大量同質的風險單位,在更大範圍內進行風險的轉移和分攤,一樣可以在欠發達地區、困難行業和低收入群體中獲得利潤。這也是當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論文針對我國保險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初始時期的現實,認為走中國特色商業保險發展道路,既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要充分發揮國家的巨觀調控作用,加強政府的巨觀調控和政策支持。論文認為,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除了積極發揮保險業的自身能動性外,還要把商業保險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進行通盤考慮和統籌規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保險業的新需求,出台相應的扶持政策,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拓“三農”保險、責任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重點領域,做大做強區域商業保險,促進區域保險又好又快地發展,全面提高商業保險在服務和諧區域建設中的滲透率和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