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縣自然資源局

商城縣自然資源局

商城縣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縣自然資源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信陽市委辦公室、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信辦文〔2019〕12號),縣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省市縣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城縣自然資源局
  • 外文名:Shangcheng County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余贇
機構改革,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組建縣自然資源局。將縣國土資源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的城鄉規劃管理、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責,縣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濕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縣國土資源局。

職能轉變

 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最佳化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督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主要職責

(一)履行縣內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並貫徹實施。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統一考核標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設行業涉及本部門的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和城市設計工作、建設工程規劃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和監察執法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指導各鄉(鎮、處)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工作。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用於占補平衡的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監督管理地質勘查工作。管理縣財政出資的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承擔全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縣財政出資的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項目。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礦業權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管理。調處權屬糾紛。會同有關業務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礦種的總量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礦產資源保護與監督工作。擬訂全縣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和監管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及運行維護。
(十四)推動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及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合作。
(十五)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或上級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安排,對鄉(鎮、處)人民政府落實上級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六)負責森林、林木資源調查確權登記工作。
(十七)按照“一崗雙責、權責一致”的原則,加強黨風廉政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行政審批股、人事股、財務股、信訪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議、機要、安全、保密、檔案、史志年鑑以及宣傳、政務信息、精神文明、輿情應對、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綜合考評和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扶貧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綜合行政審批股:承擔組織編制全縣自然資源事業發展規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協調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動態管理機制。負責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綜合視窗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相關工作。擬定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科研項目,承擔科技成果申報、管理及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縣對外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外事管理工作。
人事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財務股:承擔全縣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各類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
信訪股:負責全縣自然資源領域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交辦信訪案件。
(二)執法監督股(法規股)。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執法監督工作和機構隊伍建設;負責組織重大案件調查處理和違法案件查處工作;開展執法業務培訓;配合開展督察工作;根據授權,承擔對全縣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法規股:推進全縣自然資源系統法治建設;組織起草自然資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縣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自然資源定期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組織開展全縣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實施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指導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與套用,推動建立不動產信息公開查詢系統。
(四)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建設工程規劃股、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股)。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市場交易規則並組織實施,依法依規對自然資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動進行監管,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和公示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建設項目選址申請和用地位置、界限的核定,提出規劃條件;核發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股:負責城市規劃區建築和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提出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負責審查各類建設工程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施工圖,核算、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的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股:完善和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和統計制度,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相關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指導土地儲備工作;承擔報縣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相關工作,協調配合外部審計,督促指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五)國土空間規劃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村鎮規劃股)。擬訂全縣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統籌劃定工作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縣重大專項規劃;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市場管理,審查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對進入本縣承攬規劃設計任務的單位進行審查備案登記。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工作;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執行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建設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重點項目建設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協調工作機制。
村鎮規劃股:負責全縣村鎮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所轄鄉(鎮、處)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組織全縣鄉鎮規劃的審查;負責組織指導鄉(鎮、處)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與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家村鎮建設試點和省、市重點鎮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申報工作;負責受災地區村鎮重建和國家大型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六)耕地保護監督股。負責落實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全縣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工作;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七)建設用地報批管理股。負責全縣建設用地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或參與國家和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用地事項的審查和協調工作。辦理報市政府審批和經省、國務院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等用地的審查報批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建設用地批後監管,指導和監督土地徵收徵用的補償安置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八)礦產資源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負責礦業權的出讓和轉讓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統計分析並指導全縣礦業權審批登記;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政策、規劃,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礦產地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貫徹執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組織實施縣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負責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承擔全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財政出資的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九)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股。組織編制全縣基礎測繪規劃;建立和管理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規範和監管全縣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擬訂全縣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擬訂全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準保護,審核全縣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商城縣自然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規劃師(總工程師)1名;正股級職數9名。
商城縣自然資源局派出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余贇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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